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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牡蛎黄

[原创] 男子骚扰女大学生,持刀入室行凶遭反杀!检方:正当防卫;警方: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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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45
这在中国还怎么看,就一笑话!国外私闯就够了,还带凶器,怎么感觉法律象流氓不得民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45
昨天我闯红灯,被小车撞到了,结果小车我还向小车要了赔款,我又发现一条赚钱的门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45
应当视为正当防卫。检方的意见应予以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45
法律也并非公平。反问,如果男的没死,过去女的被他强行强奸了呢,这样的情况出现的话是不是女方就应该一辈子承受,或者永远带有心理阴影,南方顶多坐几年就出来。是不是女方活该。这样的情况是不是看来还是男的可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45
属于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45
你想这男子半夜翻入女生住室行凶其伤害人家三口罪恶及大又带那么多凶器应该严办罪有应得这家三口人受伤如果不全力以仆那死的不是一个而是三个这是正当防卫如果定这三人有罪那今后的社会治安就会不安定我看应该这三人无罪社会治安才稳定坏人可能就不在作恶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45
这个判决引起公愤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45
警察难道没有家没有女儿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45
打倒只是暂时,并不能阻止终止犯罪嫌疑人犯罪的继续。难道等犯罪嫌疑人起来继续施暴,把一家杀完才是犯罪事实的确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45
这种事情都不能算正当防卫的话?那哪些没人性没道德的就可以随便进人家家里想干麻就干吗?反正被发觉了你也不敢把我怎么样?那不是助长坏人违害社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45
故意伤害是对的,别人有错3个人不该一起杀了这个人,一起制服就行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45
拉圾,该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46
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46
警察方面处理不当。脑壳不好用。脑壳有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46
良民说:有人骚扰我,警察说要用事实说话,不然我们不立案。良民又说我抢劫了……警察会安慰你的,人我们一定会抓的,会给你一个说法!于是呼,几年过去了,警察叔叔们还在用力的抓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46
正当防伪,难道等一家3口死了才好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46
完全属于正当防卫,对这样的恶人越少社会越安宁,王晓一家是为民除害,应当大力提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46
自作死不可活,活该。自卫者无罪。点赞!勇于与坏人作斗争,值得善良正直的人们学习。弘扬正义!

发表于 2019-1-20 12:4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正当防卫,说不是正当防卫的让这样的事到他家里看他怎么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46
大丈夫一死而已,有什么好上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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