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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牡蛎黄

[原创] 男子骚扰女大学生,持刀入室行凶遭反杀!检方:正当防卫;警方: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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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49
我认为这个不该判,应当告当地派出所的不作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49
明明是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49
正当防卫,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49
他爸是警察局长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49
正当防卫,把他杀害了是不应该追究刑事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49
法制公平吗?哈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49
不想评论啥了 只是想说我有点喜欢美国的法律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49
死有余古,支持检方,警方狗屎的道理,不为弱者撑腰,拿你何用,天理何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49
不想评论啥了 只是想说我有点喜欢美国的法律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49
不想评论啥了 只是想说我有点喜欢美国的法律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49
不想评论啥了 只是想说我有点喜欢美国的法律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49
不想评论啥了 只是想说我有点喜欢美国的法律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49
正当防卫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49
不想评论啥了 只是想说我有点喜欢美国的法律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49
警察懂个屁,国家宪法早就应该修改了,不然老百姓还要吃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49
我有句MMP 不知该讲多少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49
杀死活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49
什么事道哦那只有被杀哦不能反抗,什么事道哦悲哀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49
警方想露脸哇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2:49
我日,照警方这样那好人一辈子都只有被伤害,你又是入室,又带凶器,而且还伤了三人,这样还不杀死,是不是等到凶手杀自己麻。这样叫那个警官来试一下,我来当凶手,看他是不是先让我杀死了在反抗。尽乱说,更是当官的呢,正当防卫,应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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