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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牡蛎黄

[原创] 男子骚扰女大学生,持刀入室行凶遭反杀!检方:正当防卫;警方: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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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18
小偷入室本身就是侵犯他人,并且还持刀伤人,这样的情况就应该就地正法,以儆效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18
这个人该死,不死还会危害社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18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18
应当认定正当防卫,都带力翻进别人家了,该杀。未径正常许可进入别人家中,以径违法,若不算正当防卫,还有天理,百姓何来安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18
那种人该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18
公安机关还是换位思考下那个女大学生多么可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18
典型的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18
妈的是谁是正当防卫好不好?你去别人那里去杀别人,别人要是不反驳被你杀呀这谁是正当防卫呀?傻逼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18
不是正当防卫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18
持凶私闯民宅被杀活该,家园和国土一样不可侵犯,在家都不安全、不安心,那在那里还放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18
肯定正当防卫啊!都带甩棍刀子到别人家里了还刺伤人了!说不是正当防卫故意杀人的!你们就是有关系!不是亲戚就是拿了别人钱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18
我开始对中国警察的判断力有点担心了,难道你只看结果谁受伤,谁死亡吗?那以后谁保护弱者?警察往往解决不了,类似的事情我见到过,不管开始,不管过程,只看结果。所以,我认为应该界定清楚,谁说了算,谁负责行动,不要多项管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18
正当防卫。夜闯民宅,持刀行凶,破反杀是自找的,死有余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19
遇见变态,百姓能过?都杀人了,还要等着被杀死?希望法律是惩恶扬善的,不是伤害我们这些老百姓,保护坏人,膨胀社会的歪风邪气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19
法律就是这样子的吧,坏人坏事做尽还、要保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19
如果法院判一个故意杀人,这个社会就真的乱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19
歹徒倒地后,如何判断对方是否有能力继续造成伤害?又不是专业医务人员,即便是医生,也不能通过肉眼判断出来!作为受害者,当然是一直反抗直到对方一动不动为止!谈何过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19
应该是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19
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19
道理很简单,带着凶器,私闯民宅,女方家就是自卫,不是我死就他亡...女方无罪,支持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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