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牡蛎黄

[原创] 男子骚扰女大学生,持刀入室行凶遭反杀!检方:正当防卫;警方:故意伤害

  [复制链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21
明明就是正当防卫,为啥是故意杀人呢?可能是被杀方给警察塞红包了,替被杀方喊罪,可见该警察的罪恶嘴脸,正义何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21
很明显是‘’正当防卫‘’!!支持检方观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21
如果不先弄死他,他就会弄死你,当然是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21
太他妈搞笑了,他拿刀进家去砍人,反而是家里人故意杀人,警方可能只是警自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21
该杀!该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21
终于知道什么是养寇自重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21
不能纵容此男子,还社会安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21
要加强警察的普法教育。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21
这样的人该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21
挟持刀具私闯民宅!说明那个货已经想好了你死我活的道理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21
私闯民宅还行凶,杀无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21
肯定是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21
为什么不能算正当防卫?不能弄死他死的就是自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21
这种人有一个杀一个决不流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21
要是这样到你家,你怎么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21
MMP,携带凶器,私闯民宅,问题是还行凶伤人。这尼玛警方的智商堪忧。不把他歹徒干死谁知道他会干什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21
不能对坏人太好。该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21
支持女方家,女方石负法律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21
难道被杀之人是警方家里人?既如此说法,让人实在气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0 13:21
这种人是人是社会的毒瘤,早就该死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