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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声回应] 受侵害的我们、请求领导们看一看、排二谁敢排一的侵害案、害得稀奇、我们冤得无奈、[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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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您们好:
请求领导们为我做主啊
我们一家与陈华兴无冤无仇的,我们姐弟俩小的小候还陈叔、陈叔的称呼他啊!没想到我们尊敬的陈叔!
在我们家的顶梁柱、我父亲张德礼1994年因车祸去世了!他陈华兴因二婚女方条件更好,他陈华兴迁着儿子户口一起嫁去女方。
不在简阳市石桥镇万家坝村2组呆了!不在居住的房子,在村干部和左邻右舍的见证下房子卖给家后,他们户口迁走了。
我继父梁君安也是1995年左右嫁到我们家的,我继父没和我妈办结婚证、户口也没迁到我们万家坝村2组的原因,是我继父的兄弟为了生二胎逃避罚款造成的。给我老实又胆小的继父户口簿上栽个狼仔子,害我继父也害了我们一家人!
我们这家人也真够倒霉的!我在外打工,有继父照顾我母亲和我10岁不到的弟弟我也放心,谁知没几年我母亲生病了!谁又会想得到好好的一个人,一生病会想到有那么严重呢!小毛病治好又犯!后来!!!也怪我们做儿女的无能!对母亲不孝顺!终身内疚!2010年10月1日我母亲去世了!
我弟弟和我继父出去打工,将家里简单收拾了一些东西放在我同年妈家里,包括家里所有证件全放在我同年妈家后,我弟弟和我继父外出打工了。
我继父打工没两年事情又发生了!摔了一跤又住院又动手术(四万多)对我们家来说是老帐刚差不多清了!!!!我的弟弟曾说他如同是脚踩在西泥巴里,刚要拿起来、又陷进去!我弟弟这拖到现在一无所有!也确实是家庭原因造成的!我弟弟并非像一样无能,我弟弟迟早有出头的那一天。
我继父动了手术无力继续打工!回到家房子住完全可以住的,但危房了啊!在我接到夫家住了几个月!种种原因后来我花了300块交了一个月暂时我继父住进了养老院!
没想到简阳市这两年发展了,农村四处在拆迁了,陈华兴那个挨千刀的狗杂种,趁我弟弟在外打工,我嫁后住在成都。
他为了想在简阳市获得拆迁赔偿,故意瞒着我和我弟弟去欺负我继父!说我母亲当年买他房子的钱未付清,他要收回不卖给我们家了!他收得回吗?他收他马马的、、、他要回来修房子。
集体土地只能由集体成员使用,他陈华兴什么东西!非农!!!他烂龙一个。
拆了卖给我家以变更在我家(集体土地用证使用证)我父亲张德礼户主,图纸上清清楚楚。
他陈华兴在协助拆我家房子!连房子里面所有的财产全部给我们毁灭了!毁灭后加班加点侵占位置上板修建完工!是到了让我俩姐的知道的时候了。村上通知我回去丈量山林了。
丈量山林当天、不是听说陈华兴手上拿着我家林权证我还不会回去!他不争我家林权证上山林。
以后他悄悄的顺利得到拆迁赔偿我也不知道!因为没读二年书的我不懂,也不会像现在一样天天在网上查询,就不知慢慢的知道这一切。
也是因为从头到尾对我四处求助举报!回复信的转变内容。
从陈华兴准备拆我家房子阻拦!到修建好板房了,正在立案调查!在到有一次答应我以前要求27000我没同意!转变到我继父身上去了!说来与我家无关了!只因我那老实又胆小的继父被威逼按手印无条件将房退陈华兴!
我继父做得我们家主吗?他陈华兴鬼计多端!通过关系把我弟弟外出放在我同年妈家的(林权证)把我父亲张德礼户主、更改成2009年我母亲胡荣秀(林权证)户主。
就这么把我家一户四人的全抢占了!我虽然拿得急时,把我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我父亲张德礼户主,我拿在手里了,因为有底子,我拿在手里也枉然,只能做为证据,实际以确在我母亲胡荣秀户主上顶替陈华兴了。
要不办出个二轮土地承包2016年5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户主张道兵、这个证承包得了我们万家坝村2组的土地吗?
豁得我们好凶啊!他陈华兴想欺骗国家,为了利益不顾我弟死活!他这样的人领导们不收拾他吗?他这样侵害我们老百姓的合法权益,领导们不维护我们还是不相信我说的?
领导们对我天天这样叫冤不调查是真假?领导如不制止他这样恶劣的行为!难道还真的忍心我一百都不到的人去和他拼命。这样的事情任谁也忍不下的!自己的弟弟被侵害致无家可归,连以后的生存都被抢占去了!不拼命有脸活下去吗?在软弱也不会任由陈华兴作恶!他不死我死!最好一起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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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石桥镇人民政府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1月21日回复,内容见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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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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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1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编于1月21日上午已将此事转交简阳农林局、石桥镇
发表于 2019-1-21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张女士: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石桥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反映侵占您房屋的问题:一是经调查,您父亲张德礼在石桥镇万家坝村2社原有宅基地一处,1994年,您父亲去世后不久该处宅基地上的房屋即垮塌。1998年,您母亲胡云秀与石盘镇斩龙村5社村民梁均安(现居住石盘朝阳敬老院)2人重组家庭后(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约定由梁均安个人出资4800元购买原本组村民陈华兴在石桥镇万家坝村2社的房屋(占地面积176㎡)。梁均安支付陈华兴购房款2700元后与您母亲居住在该房屋。期间,对该房屋进行了维修,直到2010年您母亲胡荣秀去世,您结婚后到龙潭寺居住(成都市成华区龙潭乡桂林村3组村民),您弟弟张道兵在外打工,您“继父”梁均安到江苏打工,该房屋处于空闲,所购房屋尚欠2100元房款。2017年9月20日,陈华兴找到梁均安要求支付剩余购房款,梁均安拒绝支付,并与陈华兴达成解除原购房约定的书面协议,将1998年购买的房屋无条件退还陈华兴。二是您因婚将户口迁往成都市成华区龙潭乡桂林村2组6号附1号,并长期在该处居住,且您无法提供陈华兴拆除房屋为您所有的产权及相关的买卖证明,所以关于您反映陈华兴拆除卖给您家已经20多年的房屋无法核实。
三是陈华兴已于1996年将户口迁出本社,现户籍所在地为成都市成华区龙潭乡桂林村3组45号附1号,为非农业户口,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48条“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之规定,其未经批准于2017年9月将原房屋拆除重建,简阳市国土资源局已对陈华兴占地建房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四是2018年9月,您向简阳市养马镇法院提起诉讼,后因您未出庭,故简阳市养马镇法院撤销其诉讼。
二、协调情况
一是2018年1月19日,石桥镇责成综治办人员会同司法所所长到石桥镇万家坝村2组社长家和石盘镇敬老院对您所反映的信访事项进行情况调查。
二是2018年6月14日,镇综治办人员与石桥镇国土所就陈华兴重建房能否重建一事,石桥镇国土所已当面答复将立案调查,待查清实事后,再依法作出裁决。
三是2018年9月28日,镇综治办人员对您所提出的信访事项进行沟通、解释。
四是2018年10月23日,依据您个人要求,石桥镇再次组织国土所、司法所、镇村建环卫中心和镇信访办到石桥万家坝村村办公室对您所反映的信访事项进行调解,后因您中途离开,拒不配合,故无法继续调解。另外我镇多次与您进行电话沟通,您均表示不理解,建议您尊重有关部门的调解过程和处理意见,不应发表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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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0 18:1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9-1-20 18:3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东拉西扯让人看不明吧,我家1995年买陈华兴房子、后来他全家户口迁走了,简阳市发展好了,他陈华兴趁我弟弟在外地打工,偷偷从成都市成华区龙潭街道办桂林翠岛,返回到简阳市石桥镇万家坝村2组,拆了卖给我家以经20多年的房!连我们家里面所有的财产全给我们毁灭,后加班加点侵占上位置修建好板房子。他陈华兴早以计划好了,将我家户主我父亲张德礼(林权证)找关系通过简阳市人民政府给我家改成我母亲胡荣秀2009年4月13(林权证)户主,陈华兴顶替我家一户被更改的户主,以我家一户在万家坝村2组立足!他这样的恶劣行为是人做得出来的吗?
我家户主我父亲张德礼(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承包期限九十九年,也听说是只要一户人有一人在,都不会变动。可简阳市人民政府去办个二轮土地承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我家一户的独苗苗、我弟弟成了户主。
虽然起始日期填的1999年承包的,我弟弟1999年以成了户主了。那2009年4月13日(林权证)户主又填我母亲。这不是豁得我们凶、是啥子呢?太恶劣了!拆人房子、毁灭人财产,侵占位置违法修建板房等拆迁,侵占人山林、土地全抢占去了!什么人啊!!!

 楼主| 发表于 2019-1-20 18:4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真他马马的想杀人了,但又欠胆!

 楼主| 发表于 2019-1-20 18:4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世道还出现这样的事,还真是奇了怪了,我是又气愤、又不敢相信。

 楼主| 发表于 2019-1-21 12:3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放………
发表于 2019-1-22 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张道英女士: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简阳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简阳市农林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涉及林地林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方面的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一)林地林权方面
您父亲张德礼和您母亲胡荣秀结婚后生活在简阳市石桥镇万家坝村2组,按政策分配有位于简阳市石桥镇万家坝村2组小地名分别为“松林坡”、“青杠坡”、“月亮湾”的三宗林地。1994年您父亲去世后,您母亲与您“继父”梁均安重组家庭(未办理结婚证)并于1998年购买本组村民陈华兴位于简阳市石桥镇万家坝村2组的房屋居住(陈华兴当时已迁往成都市成华区龙潭乡桂林村3组,属全家外迁户),陈华兴在卖房的同时也将位于简阳市石桥镇万家坝村2组小地名为月亮湾的林地交给您母亲和“继父”管理。2009年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时,您母亲将管理的陈华兴一宗林地和您父亲名下的三宗林地一并申报登记在自己名下,按程序上报后核发了林权证。2010年您母亲去世,2005年1月您结婚迁往成都市成华区龙潭乡桂林村2组居住,老家户籍现只有弟弟张道兵一人(长期在外打工,很少回老家)。2018年成都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2009年登记在您母亲名下的上述四处林地已经测绘公司实地测绘并初步登记在您弟弟张道兵名下,目前还未进入村组公示阶段,也未进行颁证。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方面
您家在1999年二轮土地承包时,有划地人口三人,分别是您母亲胡荣秀(2010年左右死亡)、您(2005年婚迁至成都市成华区龙潭乡桂林2组6号附1号)及您弟弟张道兵,承包土地3.89亩,其中自留地0.26亩。
2014年承包地确权时,承包方代表(户主)为您弟弟张道兵,经营权共有人只有您弟弟和您母亲,确权面积4.61亩。
二、相关政策及处理意见
(一)林地林权方面
1.2009年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家林业局《林地林木登记管理办法》和自留山政策,因您家未提供林权析产协议,将您父亲名下的三宗林地登记颁发林权证给您母亲是合法的(因您父亲已去世)。代管理的原属陈华兴的一宗林地公示后,在本组村民无异议的情况下登记颁发林权证给您母亲也是合法的。
2.简阳市2018年全面启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简阳市石桥镇万家坝村2组确权方案明确该组林地均以“自留山”进行登记。您母亲去世后,老家户籍只有您弟弟张道兵一人,按有关政策规定,她名下您父亲留下的三宗林地权属应由您弟弟张道兵继承,目前已由测绘公司进行了实地测绘并初步登记在您弟弟张道兵名下,目前还未进入村组公示阶段,也未进行颁证。
3.与陈华兴有争议、2009年已登记给您母亲的小地名为月亮湾的0.2亩林地,此次产改确权时,原则上应该确权给张道兵,但须对原林地上的林木所有人陈华兴进行林木补偿(按当时市场价协商估价确定),并补本组村民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同意的意见。目前已进行的产改确权(不动产权),与全家外迁户陈华兴争议的位于月亮湾的一处0.2亩林权,也是初步登记在您弟张道兵名下。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方面
1.我市的二轮土地承包是以一九九九年七月三十一日户籍在本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常住人口为包地人口,因此您家在1999年获得3份土地承包经营权符合简委办﹝1999﹞13号规定。
2.虽然您于2005年因结婚将户口迁入成都市成华区龙潭乡桂林2组,您母亲于2010年死亡,但按照法律政策规定不属于依法收回承包地的范围。
3.2014年承包地确权是以1999年的划地人口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因此漏登了您(张道英),对于漏登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可按程序提供相关资料经镇村组签字同意后,到市农经局进行差错更正。
我局多次对上述问题向您进行解释,您均表示无法理解,请您能实事求是的反映诉求,不再发表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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