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请员工吃饭,这是仁道,是对职工的关怀,我认为不应担责,责任应由驾驶员和乘车人分担。原因是:驾驶员是完全行为能力人,考驾照理论学习中应有酒后不驾车,且不能酒后驾车的法律出台很久了,开车的人应知晓,现在连小孩都知道酒后不能驾车的法律,驾驶员难道不知?其次,驾驶员在吃饭前开车去的,明知道酒后不能驾车,为什么开了车去吃饭还喝酒?成年人不能意识到严重性吗?再次,几个坐车的人,同事一起吃饭,不知道驾驶员喝酒了吗?从事件的描述中,坐车的几个人是知道驾驶员喝了酒的,为啥还要去坐他的车呢,不可以另外找个车吗,可能也是为了省几个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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