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信
尊敬的西充县监察委,人大,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部门领导:
您们好!
本人范家成,男,46岁,住址:西充县莲花岛小区9-3-302,联系电话18090563095。
2011年至2016年,我承包西充县莲花印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莲花岛小区”商住楼土建工程,工程已竣工交付使用多年。但西充县莲花印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N多年来不结算工程款,也不向我足额支付工程款,每次要求支付工程款,莲花印象公司责任人以工程款已超支付,差不多了为理由拒付工程款,每年象挤牙膏一样在春节前支付一点,使我至今仍欠工程材料款、人工工资,及亲戚朋友处借款,债务高达350万余元。我的债权人起诉我后,西充法院2016年已两次将我纳入失信人黑名单。
我不得已于2017年4月起诉西充县莲花印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结算、支付工程款,2017年7月30日达成调解协议并撤诉,但莲花印象公司不信守承诺,多次电话及短信催促,也未完成协议中约定的三个月内完成工程结算的承诺。
我不得已又于2017年11月再次起诉,莲花印象公司为拖延时间,既不举证、也不结算,一审判决后又上诉,在二审中才提出要求对工程价款作鉴定,将案件发回西充法院重审。
南充中级法院2018年4月20号就发回西充法院重审,但西充法院审监庭说忙得很,等到2018年6月5号才上网立案,但时至今日为止,法院仍未对此案判定。
莲花印象公司工莲花印象公司工作人员多次约我协调约谈,说我不应该起诉他们公司,扬言他们公司有钱,有后台,有关系,法律距离他们公司门口十万八千里远,管不到他们公司。他们会一直这样拖下去,拖死我。诉讼之路,举步维艰,令我心力憔悴。
案件审理期间,我依法向西充法院提出异议申请,保全申请,西充法院每次口头承诺办理,但是每次法官都与莲花印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责任人杜代武沟通,杜代武都不同意,之后法官按照杜代武的意思,不依法作出书面裁定,为什么??不能让人信服!
春节将至,材料供应商催债还钱,农民工等着拿血汗钱回家过年。现特向政府部门领导检举西充县莲花印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故意拖欠工程款,拖欠民工工资,目无法纪,逍遥法外。检举西充县人民法院拖延办案,不作为,慢作为。盼政府部门领导严查,整治老赖,还老百姓一片蓝天。
举报人:范家成
2019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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