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管理人,就要得罪人 1995年,我们遇到了最大的困境——整个营销队伍集体离开。当时公司叫我回来当部长。我本来不情愿,一是得罪人,二是收入少。 但是我反过来又想,如果企业没有了,我还能做销售吗?所以我决定回来。当时格力内部没有规章制度,也没有行为标准: 第一,腐败问题非常严重。 首先,格力的最高领导,他从广西带来的人自以为有后台,为所欲为。给其他人慢慢造成了一个氛围,觉得这些人不能得罪。 当所有人都是察言观色地办事,这个企业还会有希望吗? 其次,有人说一讲到格力电器,只有两个字——太黑。比如招聘,一个普通工人都要500块钱才能进来;还有搬运工,旺季时,谁给我一箱水就给谁先上货,最后发展到谁给钱就先给谁上货。 不同层面都有腐败,企业的品牌形象怎么可能好呢? 第二,日常工作懒散。 那时,企业淡旺季特别明显,淡季时,员工就坐在办公室喝茶、聊天、吃零食,没有任何压力。我认为人的一生一定要有压力才活得有意义,在挑战之后获得的成功才有价值。 所以,我做了两件事: 第一,成立纪检办。 把每个岗位的标准挂在墙上,员工上班的第一件事就是参照标准检讨你的行为。比如上班不准吃零食,刚开始大家觉得董姐只是说说而已。 有一天他们正在吃的时候被我发现,一人罚款50元,带零食来的那个人罚100。那时后勤人员最高工资也就800块钱。但下班后,我私下给了他100元,不过我跟他声明,不是你罚的钱,是我给你的钱,因为你家里困难,不忍心再雪上加霜。 这件事看起来很简单,但细节决定成败,我们对小事不重视,等到出大问题时再想解决就难上加难。 第二,与“关系”作斗争。 我们总经理从广西带来一个人,开票的。所谓“县官不如现管”,没人敢得罪。但我查账发现了重大问题。 一个经销商拿了500万的货,但1年以后才交钱,这意味着我们对他有特殊政策。所以我立了一个规矩,财务通知发货,你才能开单。 我认为作为领导干部带来的人,应该比别人的要求高一倍。有一天他被我逮到有一个经销商没给钱,他把货给发了,而另外一家有钱在帐上,没有发货。 我不管他如何解释,罚款100,全公司通报,工资降一级。 第二天老板就找我,说不应该降他工资。但我跟他讲,我要是权力够大,就开除他了。不是我跟你过不去,是他和你过不去,我维护企业的利益,就是维护你的利益。 你要不就免我职,我大不了还做销售。而作为老板,他会吗?他免了我,就是免了整个公司的信心。 所以无欲则刚,你叫我干,我就把事情干好,把权力用足、用透、用好。有人说我比较好斗,确实。但不跟这些行为斗,我回来做部长还有什么意义?所以应该说我是老板最好的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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