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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于欢家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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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1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微博消息,2月1日上午,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于西明(于欢父亲)、于家乐、苏银霞(于欢母亲)、山东赛雅服饰有限公司、张振永、程笑、樊正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判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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