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区区长杨长缨同志:
见信好!
我是您辖区内的失地农民,宋久群,女,汉族,1953年12月11日出生。电话:15908462155。在此辞旧迎新的时刻,特向您问好!
2017年向您邮寄了5封信。原本以为会让日理万机的您重视。没想到您推诿、踢球功夫一流,让泸州市江阳区张坝街道办事处回了一封信。从此我家暂时结束了被人追逐、拦截、恐吓的日子。在此,借此平台予以感谢!
2018年原本以为通过依法诉讼,可以“官民一家亲”共同推进法制建设,“我诉讼,您应诉”共建法制泸州。但是没有想2018年迎来了您“依法行政”的新招。在案号(2018)川0502行初57号案件的亲密接触中,您作为泸州市江阳区第一负责人,不但拒不出庭应诉,还浪费国家财政聘请四川明炬(泸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庭。在您负责的区政府甚至滥用行政权利,有悖诚信,向法庭提交的证据《张坝景区开发建设指挥部的银行存款收入明细》的8张账页,内容经人故意遮盖、隐匿,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最后甚至通过行政干预,让泸州市两级法院均违背“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充当江阳区政府的“马前卒”作出漏洞洞百出枉法的(2018)川0502行初57号和(2018)川05行终44号行政裁定。最令人意外的是还利用“泸州新闻”,“封面新闻”两媒体对我进行言语污蔑。
区长杨长缨同志您作为江阳区第一责任人理应“当官为民,群众面前无小事”,“在其位谋其政”,“新官”应理“旧事”。但是这一年的时间内您失信于民,利用行政权利造成干群关系激化,您“德不配位”真不知您是如何通过《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担任上区长一职。
最后,请警记要做官请先修德!
此致!
宋久群敬上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