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需科目学习的重要意义公需科目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是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重要方面,有利于专业技术人员优化知识结构、拓宽眼界视野、提高科学人文等综合素质。凡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应参加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学习培训。
人工智能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驱动力量,要加强人工智能在医疗卫生等领域的深度应用,创新智能服务体系,要加强人工智能同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结合,推动人工智能在人们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的深度运用。为提高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更好地为我省加快形成“5+1”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建设国家创新驱动发展先行省贡献力量,经专家论证,2019-2020年度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为“人工智能与健康”。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重要意义,积极谋划,认真部署,扎实做好这一继续教育的基础性工作。
多种方式组织开展培训公需科目学习培训由全省统一组织实施,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可采取集中培训、网络在线学习等多种方式开展。
(一)集中培训学习。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可依托国家、省、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采取集中学习培训的方式进行。
(二)网络在线学习。为更好适应继续教育发展趋势,充分整合利用网络教育优势资源,有效缓解专业技术人员工学矛盾,确保学习效果和质量,我厅积极鼓励开展公需科目远程网络在线学习。电子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正在搭建 “人工智能与健康”公需科目的在线学习平台(网址: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http://pcc.uestcedu.com),并将于今年4月开通。该平台是我省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学习、考核的重要渠道,通过该平台学习取得的公需科目学时,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可直接认定。
(三)开发选修课程。除全省统一实施的公需科目为必修科目外,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还可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具有本地区、本行业特色的公需科目学习培训,供广大专业技术人员选修。
相关要求(一)加强公需科目学习登记。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公需科目学习的学时累计应达到30学时,各地区、部门和单位应加强公需科目学习的学时认定和登记。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需科目学习且经考核合格,其学习情况应在《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上连续记载,作为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聘任、晋职、职(执)业资格注册的依据之一。
(二)发挥继续教育基地作用。经我厅认定的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作为全省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要充分发挥主阵地作用,改进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积极参与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学习培训。原则上全省非在线方式开展的公需科目学习培训由国家、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或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市(州)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承担,其认定的学时有效。
(三)严格规范管理。各地区、部门和单位制作开发公需科目教材、课程、网络课件等,必须严格按照发改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得乱收费、乱摊派。继续教育机构要根据考试考核结果如实出具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需科目学习培训的证明;要向社会公开公需科目学习培训的收费标准等情况。
(四)监督检查及建议意见。为确保公需科目学习培训任务顺利完成,我厅将适时对全省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地、各部门在工作中,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或有何意见建议,请与我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联系电话:028-86763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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