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独生子女一代的父母渐入老年,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问题正越来越凸显。在2018年的全国两会上,有人大代表提出建议:从中央层面建立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护理假制度。目前已有9个省份实施了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制度。对此,国家卫健委回复称,鼓励和支持更多省份探索实施独生子女护理假制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则表示,将积极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深入研究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积极向立法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9省份实施了独生子女护理假制度
国家卫健委在答复中表示,我国独生子女家庭积极响应党和政府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为控制人口过快增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随着我国社会老龄化进程的加快,独生子女照顾和护理父母的压力也在不断加大。
据介绍,目前黑龙江、福建、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和四川9个省份已经先后实施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制度,为独生子女在其父母患病住院期间进行陪护提供便利。该制度规定,独生子女每年有累计10天至20天不等的带薪护理假,可以在其父母患病住院期间进行陪护。
福建模式受国家部委认可
国家卫健委特别提到了福建的立法模式。《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规定,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60周岁,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其子女进行护理照料,并给予每年累计不超过10天的护理时间,护理期间工资福利待不变。违反规定的用人单位将面临2000-2万元罚款,还会被列为工资支付行为失信单位重点监管,严重失信的用人单位会纳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黑名单”,在招投标、市场准入、融资授信等方面受到约束。
这一在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制度中明确配套的奖惩制度,设置相应的法律责任的做法受到国家卫生健康委的认可。国家卫健委称,福建省的做法为全国各省份进一步完善配套奖惩制度提供了可以借鉴的经验。
鼓励和支持更多省份探索
据了解,相关代表在建议中明确提出,在中央层面立法,将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护理假制度写入《劳动法》,并“建立合理的社会分担机制”、“建立严格监督的制度”、“国家出台统一政策”。国家卫健委明确表示,这些建议十分重要。
不过,虽然已经有9个省份将独生子女护理假写入了地方性法规,但是实际当中,制度落实得并不好。因为缺乏全国一盘棋,虽然老人所在的老家已经制定政策,在北京上海工作的独生子女仍无缘享受政策。
即使能够享受政策的省份,一些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则表示“不敢请”。在一些人看来,这个休假制度更像是“机关事业单位独生子女带薪护理假”,对于企业职工来说,现在年假还有一些公休假都没有保证,更不敢奢求独生子女护理假。这类假期如果只是原则性的要求,企业雇主如果不乐意,员工也不敢请。
对此,国家卫健委称,将协调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加强对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的跟踪调研,推动已出台制度的省份加强监督,确保制度严格执行到位。
同时, 国家卫健委在回复中表示,鼓励和支持更多省份探索实施独生子女护理假制度,加强指导,避免各地差距过大,让这项制度惠及广大独生子女家庭,切实保障独生子女父母的合法权益。
人社部:积极向立法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作为劳动保障部门,人社部在2018年也答复了多件有关建立独生子女护理假制度的建议和议案。人社部在答复中表示,2013年7月1日实施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自2016年以来,河南、福建等多个省份已经出台实施了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制度。
由于更多省份尚未实施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制度,有代表建议我国应扩大该制度的覆盖范围。人社部在答复中也肯定了设立独生子女护理假的积极意义。
人社部表示,设立独生子女护理假有利于应对老龄化社会,增强独生子女家庭养老保障能力,更好地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考虑假期增加对企业人工成本的影响等多方面因素,积极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深入研究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积极向立法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人社部答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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