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当晚报警之后,民警到达现场之后,并未对涉事车辆驾驶员进行酒精测试,查验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证件,甚至到后来去派出所也未进行检查,让人疑惑......
第二,带相关人员去派出所进行询问为何只是带走打人一方去,被打一方为何不带去询问,很难理解
第三,为何在只是简单询问打人一方之后,在打人后几小时就要求放涉事两辆车开走,甚至17日派出所多次要求,打人一方多次言语威胁,狂言:大不了就是要钱,他们有的是,压死几个打死几个拿钱就是.更离谱的是,他们开车要走的理由是,奔驰车主外地包工工地要开工,必须赶出去.这又让人深思........
第四,2月16日晚被打住院,派出所为何到18日才去医院调查病人,是调查事情经过不是关心病情,在16日晚至18日早,为何还不了解病人伤势如何情况下,都不能定论为是否刑事案件,就要让涉事車主开走车辆?让人怀疑......
第五,在16日当晚,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之后,我母亲提出要先救治面目全非的父亲的时候,家里没钱,某位民警对我母亲说道:你准备打架难道没准备钱治伤吗……
第六,派出所调查的是,第一车6人,第二车3人,我父亲1人,对面年轻力壮,我父亲今年61岁,在这样情况下派出所得出结论我父亲是与他们斗殴,偶不是被打说是对面有三人受伤,请问,我是否可以为我父亲到61了还可以对战比他年轻力气大的九人而自豪……
第七,我们当地某位书记扬言,先都关起来,关的没脾气了再解决,我觉得这话很有水平,不愧党的培养
第八,我想请问派出所民警同志是否熟知《治安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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