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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阵] 个税零申报是否等于没有纳税记录?权威解答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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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21 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期,网上热传“个税零申报是否等于没有纳税记录”。是享受个税抵扣的减免红包,还是谋求购房、购车资格?一时间仿佛成为摆在很多“北漂”面前的一道无奈的选择题。

然而,真相到底是什么?

有人主动放弃申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从2019年开始,个税起征点提至5000元,同时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6项支出可以抵扣个税了。

对于工资薪金所得在2万元以下的纳税人来说,仅仅个税起征点提至5000元,个税减税幅度就超过了50%。再加上如果能享受几项专项附加扣除,月入万元甚至可以零缴税,不用缴纳个税了。

然而,对于这样一个实实在在的个税减税红包,有人却选择主动放弃,或者选择少申报一些额度,以让自己能保持连续缴纳个税,从而保证自己的购房、购车的资格不受影响。

在北京工作的独生子女张女士,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6000元,其本可以享受1500元的住房租金抵扣,这样一来她每月就可以免缴个税了,但听说“个税零缴税视同中断纳税”的网络传言,为了不让自己在北京购房、购车的资格前功尽弃,无奈选择了放弃申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个税零缴税影响购房、购车资格?

跟张女士有同样顾虑的大有人在。他们的担心如出一辙,就怕个税缴税记录中断,导致丧失购房、购车的资格。在很多城市,购车、购房的资格是与社保和个税的连续缴纳相挂钩的。

以北京为例,非京籍在北京购房,要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在北京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购车的话,自申请年的上一年开始往前推算连续5年,每年都要有缴税记录,个税需大于零,该缴税记录可以断月,不能断年,如断年补缴无效。

税务总局:个税零申报并不影响纳税连续性

那么,大家都关心的问题: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后个税零申报,个税缴纳是否还是连续呢?国家税务总局12366北京纳税服务中心中心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个税零申报是否等于没有纳税记录?  

答:纳税人2019年1月1日以后取得应税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办理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或根据税法规定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的,不论是否实际缴纳税款,均可以申请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也就是说,即便是零申报,均在纳税记录中连续记载。

所以,众智联邦小编认为,纳税记录只是反映了你纳多少税,零是一种纳税状态,实缴也是一种状态,所以并没有根本性的矛盾,只不过原来是完税证明,现在是纳税记录,所以国家税务总局强调,个税申报额为零并不影响纳税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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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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