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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为谁辩护:评自由派关于山西煤矿国有化的言论 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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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5 09:26 | |阅读模式

 


 作者:巡夜人 

一、矿难及其它
在几年前,曾经流传过这样一个真实性难以确定的故事。一个被通缉多年的刑事犯,在矿上做了一段时间后自首了。后来人们问他为什么这么多年后自首,他说,在矿上做工,实在不如去蹲监狱。
  我在十几年前读恩格斯写于1845年的《英国工人阶级状况》,里边有对当时英国矿工悲惨生活的详细描述。这部书实在太沉重,以至于这么多年我再没有看过第二遍。但是当我这些年每次看到中国矿工的悲惨命运,听到一个又一个矿难发生的时候,我都会不由自主的想起这本书,想起恩格斯笔下160年前的英国矿工。判断21世纪中国的矿工和18世纪英国的矿工,哪一个更悲惨,是极其困难的。
  通过中国煤矿安监局的网站的“事故调查”检索“煤矿”得到的信息,辅助以该网站“事故快报”栏目的报道,我统计了一下2009年截至10月17日(含)的煤矿事故,数据是触目惊心的。全国共发生事故82起,死亡560人,失踪85人,伤233人。这些数字还不是最完整的,因为煤矿安监局网站的检索功能有缺陷(所以才要辅助“事故快报”栏目的报道)。这些数字意味着什么?它们表示:每隔不到四天,就发生一起事故;平均每起事故要死将近7人;几乎每天平均死亡2人。
  17日到今天已经过去4天了,按道理,一起新的矿难又要发生了,应该有8个人就要没命了。
  按照央视《经济半小时》的信息,在资源利用上,小煤矿平均回采率为10%至15%(这意味着每开采一吨煤就要浪费四到五吨的资源),国内平均回采率为30%,世界先进水平则是60%。还有偷税漏税严重,据煤炭和税务部门估计,近两年,山西煤炭实际产量在8亿吨,而每年的报表产量只有6.5亿吨,也就是说,每年有1.5亿吨左右是逃脱了监管的“黑煤”,每年流失税费百亿元以上。
  薄熙来重庆打黑,一片叫好声,但是他自己承认,是被逼出来的。山西在2005年煤炭资源实行改革之后仅仅4年,重新收回煤矿国有,这难道不也是被逼出来的吗?
  
  二、收归国有及其它
  根据今年出台的《山西省煤炭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到2010年,全省矿井数量减少到1000处,矿井单井生产规模达到90万吨/年。到2015年,煤炭矿井数量控制在800处左右,单井生产规模达到120万吨/年以上。到2011年,全省所有煤矿实现采掘机械化,综合采煤机械化程度达到75%,综合掘进机械化程度达到60%。到2015年,综合采煤机械化程度达到85%,综合掘进机械化程度达到75%以上。煤矿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高。到2011年,煤矿安全生产状况基本好转,遏制和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下降到0.3人以下。到2015年,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下降到0.1人以下,煤炭职工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治。到2011年,形成3个亿吨级和4个5000万吨级的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大集团煤炭产量占到全省的75%以上。到2015年,大集团煤炭产量达到全省的80%以上。
  这就是这次煤矿整合的背景。从产业的角度来看,这个规划是合适的,也是合理的,是符合现代经济的发展方向的。为了达到规划目标,煤矿整合就非常有必要了。根据山西省规定,这次整合只能由山西焦煤、阳泉煤业、潞安矿业、晋城无烟煤矿业、同煤集团、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七家国有企业做为主体,并且基本划定了整合区域,基层管理部门只能负责执行。小煤矿的整合方式只有两种选择:整体出售;或者折价入股,但是只能参股,不能控股。
  此次整合,补偿评估分三部分:固定资产,如地面建筑、矿井设备投入等;已缴纳矿山资源费的补偿返还;其他损失补偿。2006年2月28日,山西省发布了《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办法》,统一征收采矿权价款。而在这次整合中,被兼并重组的煤矿凡是在2006年2月28日之后交纳资源价款的,直接转让采矿权,兼并重组企业要退还剩余资源量的价款,并按照原价款标准的50%给予经济补偿;2006年2月28日之前交纳资源价款的,在退还剩余资源量价款的同时,按照原价款标准的100%给予经济补偿。
  可见,这次收归国有,采取的是“赎买”的方式,给足了煤老板们面子和实惠。但是,煤老板们感到委屈了,走狗们也出来鸣不平了。
  
  三、经济补偿及其它
  很多煤老板们对经济补偿标准不满意。这里要引用一些报道中的理直气壮的煤老板们的话了。
  央视《经济半小时》的采访中,山西左云县翔宇公司董事长贾凤翔有两座煤矿,一座年产量15万吨,另一座30万吨。这两座煤矿是在2005年买进的,当时花了将近5000万,随后又投入大量资金进行了改造。今年年初,贾凤翔曾自己曾进行了评估,当时评估价超过6个亿。贾凤翔说:“加起来,自己投资总共连煤矿带投入什么的就6、7亿,现在一点效益没有产生,现在评下来,那个矿评1亿4,那个矿评1亿9,那就3亿3,这就短了3亿多嘛。”
  也就是说,这个人把自己没有支付过一分钱费用的煤矿的自然资源也折合成人民币,然后认为这部分应该补偿给自己。
  浙江温州的练祖前2007年来到临汾,花了两亿元购买了一座年产量二十一万吨的煤矿,之后又进行了改造,他提供的情况反映显示总投入已达到28800万元,其中大多是高息从民间借来的,涉及到上百个家庭,三年来仅利息就达到了9000万。然而,在这次兼并重组中,当地要求,练祖前必须和山西焦煤集团整合,合作方式也只能是卖掉或参股。就在记者到来前,评估公司刚刚给出了六千五百万的报价。
  也就是说这个人投机失败,购买的煤矿的产量只有前边一个人的47%,支付的费用却是前者的4倍。煤老板们被带血的利润所鼓舞,甚至冲动到了头脑发昏的程度。然而,现实是严酷的,评估公司告诉他,真实的价值只有6500万。这个温州小老板把在上海炒房子的一套办法用到山西煤矿,即使不被整合,等待他的恐怕也只有破产的结局。
  煤老板们普遍对矿山资源价款补偿反映强烈。贾凤翔认为,这种一刀切的补偿方式并不合理。他说:“有的煤矿就是一、二百万吨储量,像咱们的矿都在七、八千,一个亿的储量,为什么有的矿容易接受,它本身资源少,原来卖一千万卖不了,这次一评估,七、八千万,五、六千万的,评估就评一些房子、井筒、设备,这些东西一评就评上来了,都有嘛,咱们没有,咱两个矿15亿不想转让,人家一千万卖不了的,现在到六千万,所以就积极赶紧签合同,赶紧弄。”
  这个人的意思是,哪怕是没有一块煤的废矿,只要有几座房子几台设备,就能评估个好价钱。原来连1000万都卖不了的现在靠一些房子、井筒和设备就能评到6000万。
  我曾经引用过恩格斯的一封信里的话,“这些蠢驴认为整个世界之所以存在,无非是为了让他们大发横财,而由于现在在这方面遇到阻碍,他们就拼命地叫喊起来。”这些蠢驴并不以“拼命叫喊”为满足,还试图碰碰运气,看看是否其他人也像他们一样愚蠢。
  
  四、走狗及其它
  世界上大概从来没有存在过所谓独立的知识分子。知识分子要么被国家所豢养,要么被资本所驱使。
  为了给资本家们赤裸裸地金钱诉求做粉饰,知识分子们使出了自己最擅长的也是最老套的花招。
  首先,因为煤老板们在公众中的形象实在是太差了,所以一些人避开是否需要整合这个问题,而是去追究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国进民退是否合适。“经济学博士、资深律师”马光远说:“一是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勒令’合法途径获得产权的煤老板限期交出产权,这种模式一旦成为未来政府对以前的制度错误进行纠偏的通行方式,则意味着改革30年来好不容易培育的一点依法行政和尊重私人产权的基本理念将荡然无存。无论煤老板多么可恶,其获取煤矿产权的合法性却不容置疑;二是让清一色的山西的国有煤炭企业接盘,这种关门来搞改革的做法不仅违背了竞争原则,更违背了多年来中国改革国资最终从竞争领域退出的重要共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告诉马光远律师,“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也就是说,即使不补偿煤老板们,也是合法的,除非马光远认为人命、资源和税收这些都还算不上公共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七条也告诉这位律师,“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宪法》中并没有说国资要从竞争领域退出,而且煤炭行业与其说是属于竞争领域,还不如应该说是属于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需要由国资垄断吧?
  某位沈洪溥说,“由昔日小矿主多如牛毛引致的‘民进国退’当然不足欢呼,而今日由行政指令操控的‘国进民退’亦不足取。根本原因,在于前者虽然产生了不少问题、矛盾,但彼时的孰进孰退,毕竟是在发展中自然产生的结果,问题矛盾都可归之于监管不力。但后者则全由地方政府包揽,从目标设计到实施方略,完全是超越监管的,直若地方主政者为此赌上了信用,一旦实施后效果不如意,比如事故仍频,比如国有资产仍有流失,比如企业效益仍不如意,则可能带来地方政府颜面尽失、信誉扫地的负面后果。……一定也不乏有小矿主因效率而忍受了不公平,甚至遭到了严重的财产损失。……为了民营经济发展,党中央、国务院都曾下发过多个文件,比如‘非公经济36条’等,温家宝总理也曾专门发表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讲话,其中‘我们必须为民营资本的进入和民营企业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等等,均情真意切、暖人肺腑。这些自上而下的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举措,本身都不附加任何限制性条件,所体现的都是中央政府的包容和接纳。而此番在地方层面,面对为数众多的小煤矿主的合法矿产,赎买依据由政府定,作价由政府定,交割日期由政府定……只有出路是这些人自己想,其间满眼都是灰太狼做派,全无中央政策的喜洋洋味道。……最后需要指出的是,私有产权对维系市场经济活力的重要性已经毋庸讳言,但我们中不少人三十年后却仍对各种管制的效率损耗认识模糊,乃至拜倒在种种虚妄的统御力脚下。其实,本届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埃莉诺·奥斯特罗姆早就说过,‘那些主张管制的人没有告诉我们,他们应该按照什么方法来组织’,‘它将如何获得信息,它的代理人如何选择,怎么激励他们做好工作,以及怎么对他们的工作加以监督、奖励或制裁。’”
  沈洪溥博学多识,比马光远博士讲得还要充分,也因此痴呆暴露得更加彻底。他抽象地承认“‘民进国退’当然不足欢呼”但是从没见过他对此表达过任何异议,倒是一“国进民退”马上就跳了出来。当年“行政指令操控的”“民进国退”他不认为有任何问题,如今行政要“操纵”“国进民退”他就正义勃发了。他好心地认为“国进”后如果“效果不如意”地方政府将颜面尽失,却似乎认为“民进”后的“监管不力”可以谅解。他大谈“非公经济36条”却不提其中也含有“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健全企业工会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企业经营管理行为”和“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指导”这样的内容,似乎这个“36条”就是允许私营经济胡作非为的圣旨。至于说温总理的讲话,事实是山西确实曾经在煤矿经营上“为民营资本的进入和民营企业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但是现实给了山西一个教训。至于最后拿刚刚获得诺贝尔奖才几天的奥斯特罗姆的话来吓唬人,实在是太无聊了。沈洪溥如果真的想知道“那些主张管制的人没有告诉我们,他们应该按照什么方法来组织”,“它将如何获得信息,它的代理人如何选择,怎么激励他们做好工作,以及怎么对他们的工作加以监督、奖励或制裁。”,他就应该去找有关的资料,去看看山西出台的政策,看看产业规划,而不是含沙射影。实际上他也并不想去真的了解这些东西,他只不过是为了把水搅混。
  其次,采取了拖人下水的战术,既然我要完蛋了,我就把你拖下水。某个席梁村写道,“煤老板之前的无偿占用只是表面的,打通各种政府关节和应付各种检查都需要花钱,更重要的是,赚的钱的相当比例要分送给保护伞,有的老板甚至赚到的钱自己拿不到一半,其他都作为行贿成本分送给地方政府中的官员了。……再次,即使山西煤炭全部国有化了,煤炭财富也未必能够落到国家口袋里。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石油行业,在经历巨大的冲突,赶走陕北的民营油老板后,中国的石油领域成为国企大一统。但是看看现在超过美国市场的油价,以及财政对石油企业的巨额补贴,就可以推断,这些垄断利润可能大部分都被国企内部消耗了,或被像陈同海之类的不法国企高管非法占用了。……山西煤炭国有化之前,煤炭暴利被煤老板和一些地方政府官员占有了。需要警惕的是,现在的国有化改革,可能只是在利益分配上改变了,国企高管及其背后的利益关联方,可能取代煤老板和基层政府官员,成为新的寻租者。”
  要想打掉保护伞,消灭官商勾结,最直接了当的办法就是煤矿国有化,难道这个道理还不够简单吗?至于说利润可能被内耗或者贪腐,那也只是一种可能性,而且问题的关键也不在这里,关键在于这个产业要向哪里去。况且席梁村说“财政对石油企业的巨额补贴”也是有意误导,如果说是成品油市场的话,“财政对其补贴”根本是没有的事,财政倒是在成品油里拿了不少好处。国企高管和政府官员之间的勾结,那确实是可能的,但是这是可以预防的,而且,再重申一遍,问题的关键并不在这里。
  席梁村还说,“国有化并不能带来安全生产效率的提升,以2002年4月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通报的7起特大煤矿安全生产事故为例,7起中至少有4起是老牌国企,分别是安徽省淮北矿业、黑龙江鸡西矿务局、四川攀枝花矿务局和河北省开滦集团。”
  在2009年谈2002年的事情,财经记者席梁村也真是敬业。特大型煤矿安全事故多为国有企业,这里边的道理非常简单:民营煤矿大多规模较小,没有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的荣幸。看看真实的数据吧。根据央视《经济半小时》,地方国有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是国有重点煤矿的3.8倍,而乡镇小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则是国有重点煤矿的11.3倍。也就是说,在全部死难者中,国有重点煤矿占了6.2%,地方国有煤矿占了23.6%,乡镇小煤矿占了70.2%。也就是说,整合之后,即使国有煤矿一点改善都没有,死亡人数也要下降70%。更何况《山西省煤炭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里白纸黑字写着,到2011年,煤矿安全生产状况基本好转,遏制和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下降到0.3人以下。到2015年,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下降到0.1人以下。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师导师李显冬说:“必须按照市场的原则,它确实的利益有多大,那么讲一个简单的例子,我当年投入一千万,已经投入了十年,那么这十年就是我的投资,我如果是借别人的钱,我十年得付多少利息,你现在不能说我当年投入了一千万,交你一千万,你就给我一千万,你等于借了我十年的钱,就跟我们银行贷款,大家都知道,贷三十年下来,等于两个房子的钱,你给我一个房子的钱,这就叫不充分,第二,及时,你不能说我的煤矿好,我拿了你的钱,那好,我现在收归国有我就去开,等到三十年后,我把它开完了我给你钱,我给你两千万三千万,那不及时,三十年后我说不定都破产了,所以这叫不及时,合理,比如我们讲,你拿我一千万,如果我存到银行里,甚至我会进行别的经营,我就不说炒股,就正常经营,我有个百分比例,我们有百分之五百分之十,这就叫合理,不能太高不能太低,这是平均利润率的问题,你现在你给我定一个数,就跟当年,陕北为什么发生矛盾,授予是某领导批示要你授予的,你补偿的时候你给一个很低的一个数,那当然矛盾就很大了,这就充分解释了合理补偿,这个是你必须解决的问题,不解决这个问题,表面上解决了,那么它将会酝酿很大的矛盾,要有不安定的情绪。”
  浙商在山西投资煤矿企业超过450家。李显冬认为,这450家矿主的“不安定的情绪”将会“酝酿的很大矛盾”,比起每年死几百人带来的几百个家庭几千人的“不安定的情绪”更值得重视,更危险。李显冬认为商人投资是借钱给政府纯粹是扯淡,因为商人已经在矿山经营中获得了利润,再跟政府算利息,相当于嫖了娼还要对方付服务费。至于他所说的“不及时”的例子,更是驴唇不对马嘴。现在山西要矿主自己选择,是参股还是退钱,根本不存在什么“几十年后给钱”的事。而且李显冬到底是教授,比起开矿的土鳖来有学问多了,矿主自己也只妄想得到自己没付过钱的资源的对价,李显冬教授则干脆讲起机会成本来了。
  山西煤矿一国有,立刻引起了浙江政府的警觉。浙江省国土厅、浙江省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马上委托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资源与环境部首席律师吴族春进行专项调研。浙江律师协会副会长何延法等6名律师公开表示,在山西煤矿“国有化”运动中,如果浙江投资者有需要,他们愿组成法律团前往山西给予法律支持。浙江省政府如果以这个劲头去调研一下浙江商人在各地做了多少违法乱纪的事情、为什么西班牙人烧温州商人的鞋、浙江商人在全国各地如何炒房炒矿,可能会更让人尊重一些。浙江律师协会如果花点心思在公民权、煤矿事故、地下金融等等事情上,可能也会更令人尊重一些。
  
  五、其它及其它
  山西煤矿国有之后,内蒙古也开始了类似的行动。其实,如果我们分析一下煤矿安监局的数据,就会发现,问题远不只在山西。今年已经发生的82起事故560条人命,分布在山西(6起/112人)、贵州(13起/64人)、辽宁(3起/13人)、吉林(1起/3人)、湖南(12起/78人)、甘肃(2起/11人)、四川(10起/42人)、江西(4起/20人)、云南(8起/30人)、重庆(8起/56人)、青海(1起/6人)、湖北(2起/9人)、新疆(3起/13人)、黑龙江(2起/17人)、福建(1起/3人)、河南(2起/60人)、内蒙古(1起/6人)、河北(1起/2人)、广西(1起/3人)和宁夏(1起/12人),共计2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差不多中国所有有煤矿开采的省份都赫然在列。而且,贵州、湖南、四川、重庆、云南大有赶超山西的势头。煤矿的安全、煤炭行业的未来、特别是我们的矿工兄弟的生命和他们亲属的幸福,所有这些,依旧是沉甸甸的话题。
  
  巡夜人于2009年10月21日深夜。
  
  补充:中国煤矿安监局网站最新更新:10月20日8时30分, 贵州六盘水市钟山区八八煤矿井下发生顶板事故,1人死亡,2人下落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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