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内江市低保兜底保障工作按照“瞄准特困对象、实行兜底保障,推进精准扶贫”思路,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对象,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基本方略,聚焦聚力、综合施策,实现对特殊贫困对象低保兜底保障。目前,全市建档立卡对象中享受低保的有21945户59658人。
一、建立三项机制,提升兜底保障能力
(一)建立标准调整机制。按照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依据全市经济发展状况、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物价上涨水平、最低工资标准等情况,及时调整公布全市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目前,全市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3840元/年,农村低保保障标准高于国定扶贫线标准。
(二)建立兜底保障政策。先后出台一系列低保兜底保障政策,实现城乡政策统筹,突破性的将刚性支出纳入了家庭经济核定范围,家庭可支配收入扣除家庭刚性支出费用后,人均月收入低于低保保障标准的家庭纳入低保保障范围。
(三)建立特殊困难救助。围绕脱贫攻坚“头等大事”,市、县两级财政投入垫底专项资金1200万元,在全省率先启动特殊困难帮扶基金,开创“插花式”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新路径。目前,全市累计帮扶困难对象29526户,累计发放困难帮扶基金724.92万元。
二、严把三大关口,精准认定救助对象
(一)严把入户核实关。由县、乡镇民政工作人员组成入户调查小组,对低保申请对象进行入户调查,详细询问相关信息和情况,仔细填写低保入户调查表,做到不漏项、不缺项,村(社)入户调查率达100%,乡镇入户调查率达100%,县(区)入户调查率达30%以上。
(二)严把民主评议关。随机组成民主评议人员,对低保申请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和申请低保理由进行无记名投票,通过三分之二以上到会人员的评议才能进入下一阶段。
(三)严把三榜公示关。充分发挥村务公示栏、镇务分开栏等各类宣传阵地,分别在村(社区)、乡镇(街道)、县(市、区)民政局进行三次公示,确保低保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促进低保工作健康发展。
三、抓好三个衔接,助力实现精准脱贫
(一) 抓好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着力加强政策衔接、对象衔接、标准衔接、管理衔接,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规定程序纳入低保范围;对符合扶贫条件的农村低保家庭,按规定程序纳入建档立卡范围。
(二)抓好与医疗救助政策衔接。依托内江市金保系统,建立“一站式”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平台,将救助对象信息录入救助数据库,实现同步结算。困难群众县域内就医可实现医疗机构一站式、一次性结清相关医疗费用,大大减轻困难群众的医疗负担。
(三)抓好与专项救助政策衔接。依托“一门受理”社会救助窗口,对急难型家庭和个人予以应急性救助的同时,将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及时转介到其他专项救助,充分发挥临时救助的“救急难”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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