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主错在先,成年人要对自己的事负责。
2、保障债权人利益才是法治社会,停止支付利息,属于首先违约。对此违约偿付的代价后果,愿赌服输,这会儿觉得司法不公,你违约的时候怎么没想到这呢?
3、从你的主贴里看不见法院、债权人有任何徇私枉法的证据,全是你自己不服的臆测。
4、还款5万成3万,没有证据网友凭什么信任你呢?
5、法拍房一般比市场交易房价格低,是一种相对特殊的交易方式,评估60万拍40万,看不出有什么不对,房产可不能当成古董在拍卖行交易。见棺落泪,自我联系买房偿债,为什么在进入司法程序那一刻起不这么做呢,直到法拍才补漏,真晚了。
6、事实、证据之外与本案无关的当兵叙述、跟帖后的呼天抢地,可见楼法律素养需要提高,巨婴式维权于事无补。
7、你从没站在债权人角度设身处地,不到山穷水尽谁愿公堂相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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