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3月4日电(记者 李磊) 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寻亲网站“宝贝回家”创始人张宝艳认为,拐卖妇女儿童社会危害远远大于绑架,建议加重量刑,使其重于绑架罪。同时应该加强对于收买被拐妇女儿童人员的惩处力度,打击买方市场。
目前,我国刑法规定,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起刑为三年,拐卖妇女儿童起刑为五年,绑架罪起刑为十年。拐卖及收买妇女儿童罪量刑明显低于绑架犯罪。
张宝艳认为,拐卖妇女、儿童罪是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行为。犯罪过程中,还可能伴有强奸、虐待、非法拘禁、侮辱、殴打、强迫卖淫甚至致人死亡等罪行,更有可能导致亲属自杀、精神失常等后果。但由于量刑相对较轻,使得一些拐卖犯罪分子依然铤而走险。
除此以外,目前刑法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降低了买方市场的打击力度。
因此,张宝艳建议,对拐卖妇女儿童我犯罪起刑点从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提十年以上至死刑,拐卖犯罪的量刑须重于绑架罪。同时加强对收买被拐卖儿童的惩处力度。
“自从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并走上代表通道,知道‘宝贝回家’的人更多了,他们在对‘宝贝回家’更信任的同时,也感受到国家对打击拐卖妇女儿童行为更重视了。”当选全国人大代表一年来,繁忙充实的履职经历,让再次上会的“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理事长张宝艳少了一分生涩,多了一分从容。
履职一年来,通过多次跟随最高法、最高检调研“打拐”执法情况并倾听民意,这次上会,张宝艳带来了《关于加重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量刑标准的建议》。她认为,正是由于现在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分子的量刑过轻,对拐卖犯罪分子的打击起不到震慑作用,使得一些拐卖犯罪分子依然铤而走险,使得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仍不断发生。
对此张宝艳建议,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起刑点应从“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调至“十年以上至死刑”,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量刑应重于绑架罪。
同时,针对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张宝艳指出,“收买被拐妇女儿童就是拐卖犯罪的源头所在,这并不是可以从轻的理由,因此收买被拐妇女儿童犯罪的量刑也过轻。”
张宝艳建议,在贩卖人口问题上应呈现“零容忍”态度,对待拐卖人口尤其是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应从重从快,彰显国家对此类犯罪的坚决态度。“我们一方面需要严厉打击拐卖儿童犯罪,另一方面更需要注重源头防范,需要法律和制度的有力支撑,需要有关部门的积极作为,重拳出击,重典治理,依法严惩,让这种家庭悲剧不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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