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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代表建议:拐卖妇女儿童罪应调至十年以上至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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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3-5 15:20
直接死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3-5 15:20
我觉得张代表的提议非常好!应该从严、从重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分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3-5 15:20
对,应大力打击买方,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3-5 15:20
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3-5 15:21
有时间整″宝贝回家",为什么沒时间打击人贩子呢,每次看到这个节目我都愤怒了,为什么人贩子屡打不绝,诈骗犯层出不穷,都是法律对这些罪犯太宽容了,我强烈要求对这些犯罪份子严惩,必要时杀一敬佰,决不姑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3-5 15:22
确实应该严惩,为了一己私利,伤害了另外一个家庭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3-5 15:22
坚决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3-5 15:22
很简单男女不平衡。这点是前题重视,如果男女平衡了何来拐卖?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3-5 15:22
建议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死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3-5 15:23
我觉得死刑都不为过,把一个孩子拐走了,有些母亲直接疯了,有些家庭一找就是几十年,这种毁灭性的痛只有当你经历了才会懂!判刑几年,再不断减刑,最后基本惩罚不大,谁都敢冒险,毕竟不是百分之百被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3-5 15:23
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3-5 15:23
相当支持代表的意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3-5 15:23
这个提议很好,应该严惩不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3-5 15:23
必须从重从快,起点十年至死刑并处罚款十万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3-5 15:23
直接死刑多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3-5 15:23
拐卖妇女儿童的应该去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3-5 15:23
确实应加大惩罚力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3-5 15:23
赞同,二十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3-5 15:23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危害后果,还没有滥用职权罪和徇私枉法罪严重,他的起点刑也应调为10年以上。四川广安市大冤民李立君(15082694320)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3-5 15:24
加大对拐卖妇女儿童罪犯的惩罚,以示对人民的保护。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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