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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关注] 转:人大代表:应明文禁止中小学生将手机带进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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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6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首席执行合伙人蔡学恩建议,应明文禁止中小学生将智能手机等电子产品带进教室。
他告诉北青报记者,对于学生而言,带智能手机等电子产品进教室有利有弊,智能手机等电子产品作为通讯工具可以方便学生随时与家长联系,同样也能作为学习工具帮助学生更快更精准地获得资讯。
"心智发育未成熟的未成年人对网络资讯缺乏判断能力,容易遭受不良信息的干扰,逼真的网络游戏相对学习知识而言也更具诱惑力。手机的电子产品里的辅助功能,比如音乐和照相机功能等则极易引发课堂秩序混乱,学生沉迷于网络之中也易导致厌学情绪的产生。此外,学生采取不正确的姿势使用智能手机等电子产品或为使用该等设备而忽略户外活动,对中小学生的身体健康也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蔡学恩认为,目前除了《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对禁止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带入课堂作出规定外,没有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对该等行为作出约束。
"为保障广大学生的利益以及保证教师能够顺利有效地完成教学任务,非常有必要明文禁止中小学生将智能手机等电子产品带进教室的行为,并应为该等行为规定相应的处罚规定,确保使该规定不会流于形式。"
他提到,部分家长支持学生随身携带智能手机,主要原因是考虑到学生的安全问题,希望能够通过智能手机等电子产品可以随时与孩子取得联系。
"为此,有必要建立起一个高效完善的家校联动机制,使家长与学校之间对孩子的去向信息能够做到无缝对接。这不仅能够增进学校和家长之间的联系,也可使家长和学校都能够更加了解孩子在家在校的表现。"
蔡学恩提到,教育部应敦促学校制定切实可行的学生智能手机等电子产品管理办法,按照学校的实际情况针对学生带智能手机等电子产品进课堂的行为制定相应的管理手段并报县级以上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以令人信服的管理办法使学生和老师之间无需发生正面碰撞,力图将师生之间的对立情绪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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