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3月10日)晚上7点左右,在宜宾叙州区柏溪镇城北新区一小区门口,一名业主因车辆被刮,直接堵住小区大门。大家怎么劝都不让,只好打电话请来了警察蜀黍。
没想到的是,警察蜀黍来了好说歹说也拒不让道,不交交车钥匙。没办法,只好直接抓进去学习学习。抓的过程中,也能听到警察同志一直在喊,交出来,交出来!
这种堵大门的性质,宜宾各个小区都发生过,在这里不得不给警察同志点过赞!好样的,支持!
车子遭人刮了,本来是受害者,你可以调监控、报警,找责任方。但是直接把所有业主进出的们堵了,这个就有点浑了。你收了损失,干脆把所有业主当做“人质”来求公道?我只能说抓得好!
PS:业主车辆堵小区大门口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行为恶劣的话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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