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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购买的住房是在泸州天立•外滩1号小区内,外滩1号位于泸州龙马潭区杜家街,在泸州算是高端社区了(房价高、物业费高)。住进小区已近三年,小区里一直是电梯时常出现问题,门禁系统未使用,违建现象严重,公共区域垃圾遍地,公共设施经常损坏,物管收费贵根本没有尽到责任,常发生业主财物遗失、被偷盗,业主怨声载道。到目前,就连业主委员会都成立不起来。
我们好不容易买了房有个居住的环境,老人小孩也生活在这里,大家都希望有一个安全,卫生,健康舒适的环境。但是,愿望与现实往往是有差距的。很多邻居都早出晚归,没有时间去关注小区里的安全、卫生及管理等多方问题,也一直在忍受着这种混乱。不知道什么时候,小区物业由原来的“天力物业”改换成了“成都蓝光物业”,新的物业公司管理更是混乱,这才进来几个月,前几天在小区业主聊天群里就看到有业主收到他们的催费律师函。我们真的愤怒了!!!因天价物业费与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及其不配问题而引发的矛盾已经持续很久,此次的律师函无非起到了激化之势。小区各微信群沸腾了起来,很多业主提出赶快成立业委会,进行自我维权。这时我才开始关注业委会成立的事宜,在群里资讯为什么还没成立。
看大家只是在抱怨也没有实际行动,于是我立刻做了个“业委会筹备”的PPT发在了群里,提出公布参选议案—报名参选\举行业主大会\选举通过\成立业委会的推进流程。为了让更多的人参与我发了好几个群。这时在另一个群里(小群)有个业主发声了:“我们小区成立业委会的流程,已进行到筹委会成立,在社区和街道办事处已经备案了,出现问题的关键是15名筹委会成员中,有7名因存在违建致筹委会成员资格不符,需要进行更换后重新选人补充进筹委会,但这7名存在违建的原筹委会成员极不配合街道办事处的工作,导致我们小区的业委会迟迟不能成立!我们早就向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建议,万一他们不配合工作,可否对原筹委会进行撤消后重新选举筹委会,领导们回复不能这样做!现在的关键是要他们自觉主动的退出筹委会,以便调整补充人员后尽快把业委会成立起来!”。在小群里打听了后才知道,前期开发商交房时由于存在实际建筑与图纸严重不符、阳台面积比设计小、小区绿化未作等诸多问题,业主们拒绝接房并集资自发成立了维权小组,准备起诉开发商。开发商天力集团是家集教育、房开等为一体的多元化城市综合运营上市企业,鉴于开发商在当地的背景维权小组提出去重庆外聘律师进行上诉。可是维权小组去了重庆几天后回来就给业主们说开发商已经妥协不用上诉了,随后开发商免了业主2年的物业费、每户送了指纹锁、完善了小区绿化平息了这场纠纷。但还是有部分业主觉得并没达到自己的述求,怀疑维权小组收受了开发商的贿赂才终止了上诉,但也是没有证据的事也就只能私下抱怨。
2017年4月左右街道办事处在小区张贴了推荐、自荐参选业委会会委员的通知,随后没多久街道办就在小区里公示了15位筹委会人员名单,但没过几天就撤回了。据说公示的15位筹委会成员几乎都是当时的维权小组成员,怀疑维权小组受贿的一群业主大闹街道办,希望街道办能举行业主大会进行公投。因有业主的这些纠纷,才致使业委会现在都没成立。事情到底是不是这样的呢?由此我也产生了很多疑问,为了弄清事实我决定继续下去。
据相关法规,在小区入住户数超过50%时,或开发商交房两年后,即可要求街道社区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成立自己的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应该成为社区的一个组织,小区所在的街道,社区应该承担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凡是没有小区委员会的小区,街道、社区应该负责组建,并且要将业主委员会作为社区的一个组织来进行管理,否则,街道、社区有关单位就存在不作为。下面我们就去街道办事处继续我们的维权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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