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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群众呼声] 教育部最新通知,下月起执行!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 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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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15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规定》说,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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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今日南充热点
链接:https://www.mala.cn/thread-15527602-1-1.html
来源:麻辣社区  - 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法律漏洞:制订者/不准有小卖部/又有特许、这就给主管部门和不法份子有机可乘,钻空子,打插边球,三分热度后又死非忽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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