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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话说] 原告与被告钢门窗制作安装承揽合同纠纷案-代理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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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21 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原告蒋进与被告钢门窗制作安装承揽合同纠纷一案
--代理人胡代国-联系电话15984216745
尊敬的法官:
本代理人依法接受原告蒋进的委托,现在就法官总结的有关原告为被告承包修建的土地增减挂钩工程项目的住房制作、安装塑钢门窗交付的时间、应当在什么时间支付制作安装塑钢门窗的款项等争议焦点,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被告辩称:龙台挂钩项目的门窗是在2007x 月安装完成; 永清挂钩项目的门窗是在2018X月的时间安装完成的。
原告认为,被告的该说法没有任何证据。原告是按合同约定及口头约定,在20159月完成龙台挂钩项目的门窗制作安装的;永清挂钩项目的门窗是在201612月安装完成的。
被告律师辩称:对于门窗单价没有异议,对于原告单方提供的门窗面积的真实性,原告不予认可。
原告反驳认为,刚才法官询问:双方都同意按照实际收方测量面积计算,而在原告安装完成后,被告既不主动当面与原告一起测量记录,原告一再要求被告到现场与原告一起测量,被告也不理睬。既然被告不同意原告的收方面积,就应当主动拿出自己的收方面积。或者与原告一起到现场测门窗的实际安装面积。
被告辩称:根据案涉合同约定,总款的15%要等到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支付。因为原告没有提供门窗验收合格的相关资料,所以,相关部门没有验收。
原告反驳认为:一是案涉合同上没有约定,由合同乙方申请政府部门验收,根据《合同法》有关合同相对性原则,申请对门窗合规性的验收应当是挂钩项目的承包人被告向该项目的发包方申请验收。乙方只是配合而已;二是多年来被告一直不申请发包方验收,所安装的门窗又无人管理,有的被人偷了,有的被毁坏了。又如何验收质量;三是被告不认可原告的收方面积,也不拿出自己的收方面积,就应当按照设计图纸上标注的门窗面积计算面积。事实上,现在无法收方,入住人已经装修改装了部分门窗。
原告问:政府是否将还房交给农民?
被告答:政府迫于压力,一部分农民已经住进还房。
原告称:既然政府同意将还房交给了农民所有,部分农民已经住进还房,这就证明案涉门窗视为合格,政府、农民以及本案被告,不存在在还验收后才给15%的款项问题。事实上,门窗是易损物,只能保证交付时合格与不合格,法律上没有规定,门窗要长时间保证不损坏。被告现在要求验收门窗的合格性,是故意拖延时间。不过,一旦门窗验收不合格,政府是否支付给被告承包的挂钩项目尾款也要打问号。
被告称;欠原告加工、安装门窗的款是事实,但是,自己也是没有办法,因为政府没有拨钱,政府每年拨款,我是给了原告的。去年政府拨款,我就支付原告贰万元。
原告反驳称:政府欠被告的钱是另一法律关系,因为,承包工程是承包人投资垫资,怎么说政府拨款就给,政府无钱没有拨款就不给呢?如此理由,被告欠原告的款项不是要十年甚至几十年都付不完啊!原告购买塑钢的款也是高利息借的。被告所称的政府没有拨钱的理由不能成立,是一种违约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工程款应以工程是否交付为区分,规定了工程实际交付之日为应付款时间。本案中, 涉案工程于20156月已交付与被告。被告支付了部分工程款,被告没有支付剩余就构成了违约,因此被告应当按照人民银行贷款利息,支付资金占用费
综上所述,希望法官在评议本案时参考本代理意见。谢谢!
                                            蒋进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胡代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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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21 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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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唯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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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麻辣社区  - 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胡代国是安岳的新闻名人一点不假,但我从不了解他,也不认识他。对胡代国有深刻清醒的认识得从我父亲说起。我父亲叫杨胜华,家住安岳县岳阳镇新村四社(曾家沟),今年七十七岁。父亲是个老实巴交的农民,曾当过生产队长。父亲处事做人作风很好,我在散文《想念一棵渐渐老去的树》,《安静入棺》里有真实的叙述。“杨五爷”就是我父亲的原型,虽然文中情节有虚构,但我对父亲的感情天地可鉴。正因为我长年在外打工,也很少有时间回家,所以对父亲的事知道甚少。
2008年7月政府规划修顺城北大街,征用我社土地四十多亩,拆迁农户房子三十多户,至今三四年时间过去了,顺城北大街道路烂摊子摆起,三十多户农民安置无果。当初政府承诺划地自建,每平方米全算才五佰多点。我父亲当时支持国家建设,带头拆了房子,可三年多至今未收到分文过渡费和水电费。我不在家,父亲单独找房管所谈过几次,但一直未有结果。两月前父亲打电话说他房子过渡费搞好了,他说他找的胡代國。我说胡代国是谁?父亲说胡代国是安岳的新闻名人。
一月前,我上网无意间闯入“安岳论坛”,却真正发现了胡代国,我关注他网上的每一篇帖文,当我看见那块“为人民服务”的代理招牌时,我心中感慨良多。他们在网络上不允许有不同声音,他们攻击性语言让我觉得这是网批强奸民意,其张扬的个性令人感觉肤浅。尤其动不动“谁又接见我,我上面有人”让人疑惑,这种话是一个“为人民服务”的好人讲的话吗?前几天,我突然问起父亲,胡代国收了您多少钱?父亲欲言有止。最后我再三追问父亲,父亲才讲了真话。他说已给了胡代国三仟元,下次领到过渡费还要给二仟元。我一时无言,这才一万多元过渡费也是拆迁办该付的钱。房管所有错就纠也是很好的!就算你胡代国帮了忙,也不应该收这么高吧!面对网络上人们对于贪污腐败的深恶痛绝,胡代国在各帖义正言词,面对教育乱收费,“两板桥事件”的过度热情,我真的很迷惑。他真的是在“为人民服务”吗?最后我父亲说他第一次去找胡代国,胡代国就叫他要签代理协议。那一刻,我眼前一片迷芒。这就是成天把民生挂在嘴上,把法律写在纸上,把公平放在称杆上的胡代国吗?他的形象在我心目中一落千丈。我写下这段文字,我父亲不知道。我相信我父亲还会给他二仟元钱,但胡代国真收得下吗?一个将近八十岁的老者的那点养老钱,我母亲去世近二十年了,父亲就一个人孤苦伶仃的生活。他拉扯我们长大真的不易啊!
       杨天朋五月五日于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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