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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删了又帖

给一个宣传片片的地址,这个不了解怎么贴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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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8 14:55 |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8 14:47 |
http://bjfile.focus.cn/upload/files/2637/dccGl2sa.pdf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8 14:48 |

发表于 2009-10-28 14:57 |
我看了,很震撼。特别那些领导该看下!

2020年优秀版主 2014年度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09-10-28 13:12 |
好像没有进去。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9 11:29 |

可惜,希望仅仅是希望,现实就是现实。
政府铁了心地就要实施垃圾发电厂,不需要理由,不理会反对。
看到了吧,这就是我们面临的境遇。

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祖,只能靠我们自己
这是一场战争,南充人民争取基本生存权利的战争,
形势严酷,对手强大,
只有凝聚最大的力量,才能挽救我们的未来,
没有什么比生命更可贵,
没有什么比团结更无敌。

为了严防各个击破,浑水摸鱼,
在此,强烈呼吁南充民众为了共同的目标团结起来,统一部署,统一行动,集聚我们最大的智慧和力量,去争取斗争的胜利。

也许我们成功,也许我们暂时失败,但我们绝不放弃,
即使建起了垃圾电厂,我们也要让它关闭。

也许
明年金秋,南充人民将用美味飘香的二恶英和铺天盖地的环保标语,来热情欢迎各地的友人!!!!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9 10:04 |
敢问:领导的政绩和人民的生命哪一个更重要?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9 18:13 |
 

2017年优秀网友 2014年度优秀网友 2015年优秀网友 2016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09-10-29 20:25 |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9 22:36 |
三部门要求禁止在城市建成区建垃圾焚烧电厂


垃圾焚烧发电厂一般不得在城市建成区新建。环保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下发通知,要求加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等发电项目的环保管理。


两部委要求,垃圾焚烧发电厂等生物质发电项目一般不得在城市建成区中新建。同时,还应根据恶臭等污染物排放情况,明确合理的防护距离。作为与周围居民区以及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的控制间距,新改扩建项目的防护距离不得小于300米。

在排放标准方面,这类发电项目必须确保烟气中的二氧化硫等酸性气体及其他常规烟气污染物达到国家标准;对二恶英排放浓度则参照执行欧盟的标准。

环保部还要求,对于这些发电项目的环评,应增加公众参与的透明度,适当组织座谈会、交流会使公众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对于环境敏感、争议较大的项目,地方政府负责对公众的解释工作,必要时召开听证会。

 楼主| 发表于 2009-10-30 23:00 |
建议所有的反对帖都集中到一个帖子上,这样比较有气势,还需要其他的媒体如报纸、电视的配合,这样才能对ZF形成强大的反对力量。

 楼主| 发表于 2009-10-31 10:49 |

我们的专家良心在哪?还没建就敢说“无污染”?我只能说,狗屁专家为钱说话,为垃圾发电的国家补贴说话。另外在权力支持下的国有企业没几个认真做环保的,因为他们和上级部门一家的。强烈抵制。

发表于 2009-10-31 12:17 |

生命和金钱什么才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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