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9年4月1日有事路过成都二环路营门口立交桥下,骑踏板125摩托车被罚款100元扣3分。
事件情况:
当时在二环路立交桥下内侧由西向北方行驶,十余米开外辅警招手示意我停车检查,我很配合靠边停车出示证件。
但是一出示证件就说罚款一百扣三分,成都二分局四支队警号004421警员,不听我解释,态度很恶劣,不让我看警号不让我拍照。
罚款理由违反禁令标志,入城证。
我现在抗议的是:
1、我骑的车辆按照国家法规上牌购买保险等都取得了合法手续,为什么不能上路骑?
2、请问禁令标志在哪?
3、要入城证,我可以办你们给办吗?
4、不准摩托车骑行,那为什么不管控加油站不给摩托加油,不就行了吗?
5、成都不准骑行,不给骑行那还发什么牌照啊?
6、既然入城证属于成都地方法,请问国家法大还是地方法大?
7、交警等相关人士能骑摩托,老百姓就不能骑摩托,难道只能“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合理吗?
8、查车时候,那些不理会交警停车的屁事都没有,我老实停车接受检查就被无理罚款,老实人该遭吗?
9、骑摩托就该罚款吗?如果我车辆不合法罚款我认,但是我车辆手续证件齐全,而且我属于助力车型摩托。
10、成都那么多电动车、三轮车哪个是合法电动车,按法规他们都超标必须要驾照和保险,他们没有,我有保险有驾照的也要罚款。那还要屁驾照和保险?
投诉二分局四支队警员004421,态度恶劣执法不明。
抗议罚款扣分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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