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非常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针对您提出生活垃圾清运问题及生活垃圾分类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按照《成都市城市管理精细化标准》要求,对生活垃圾采用专用容器套袋收集,分类投放,定人定时收集,密闭运输,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下一步我委将加强生活垃圾收运的监督检查,加大收运频次,提升收运处置运转效率和质量。
二、我市是国家确立的全国46个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城市之一,2018年4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成都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2018-2020年)》,对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2018年7月,发布了地方标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设置规范》(DB5101/T-2018),进一步对分类设施设备和标识标志进行统一规范。目前我市正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生活垃圾实行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分类”,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餐厨垃圾主要包括:相关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饮垃圾及居民家庭产生的废弃蔬菜瓜果、废弃肉类鱼虾、剩菜剩饭等厨余垃圾;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如网友您举例的卫生纸因为在使用过程中经常沾有污渍且回收价值较低,应按其他垃圾进行投放;废陶瓷类应投入其他垃圾;玻璃瓶如未被污染或清洗干净,可以按可回收物进行投放。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统筹宣传资源,采用更多角度、更多形式、更多载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普及分类知识。指导引导居民投放,也希望您及其他市民继续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共同营造生活垃圾分类良好社会氛围,为成都建设“美丽宜居公园城市”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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