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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谢歌说事

“扯得很”!难道广安市电视台记者“采访”又吃“闭门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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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13 10:5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身正不怕影子歪!人或某个企业、单位总是怕群众看、怕群众了解,接开面纱有问题的;既然担心媒体曝光,建议纪检委主动去查查究竟怎样……

发表于 2019-4-13 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道理应该这么讲,记者采取新闻,那是记者的职业,但受采访者拒绝采访也是他的基本权力。哪部法律法规规定了凡是声称自己是记者的,被采访对象必须接受采访呢?记者难道就可以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其实,这个单位把自己是否接受采访的权力让度给宣传部和卫生健康局也是错误的。你的权力你自己可以作主,接受采访或者拒绝采访都是你的权力,凭什么记者持有宣传部或者卫生健康局的介绍信,你就一定要接受媒体的采访呢?    要知道,自己的权力只有自己才能够作主,即使宣传部或者卫生健康局开了介绍信又怎么样,不接受采访就不接受采访,不需要理由。

发表于 2019-4-17 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持中国共产党 邻水县委宣传部或邻水县健康局的介绍信……”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中国共产党 邻水县委宣传部和邻水县健康局的介绍信是同等效力。我理解为宣传部开的介绍信应该也是宣传方面,而健康局开的最多是健康方面的,他们二者证明截然不同,就如二条平行线,我想知道他们是怎么可以相交而可以产生同等效力让他们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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