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安市枣山园区枣山镇何家村征地一律没有按照2013年13号文件执行,吃村民的反应,在园林地,鱼塘,其它土地(非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少得最多的组少算了40%,本村同批次各小组赔偿的标准不统一。2013年的青苗费每亩少30元,也就是少算了1.25%,2014年至2017年的青苗费每亩少972元,也就是少算了27%,合计438498.58元。征地范围内间种的树木,树竹费每亩1500元没有赔给老百姓,合计644854.50元。共计1083353.08元。村民房前屋后的树子,竹子也没有赔偿给老百姓,本村各小组的园林地,鱼塘,其它土地(非耕地)赔偿的标准不统一,在耕地的安置补助上也大动手脚。简直太乱了,村,镇,园区,国土局几级联合吃村民的反应,搞老百姓的安置补助费,青苗费,间种的树木树竹费。这就是枣山园区吃村民征地款的细节。
举报人:何家村联名举报若干人
联名代表:刘兴德〈退役军人,中共党员〉1598268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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