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懂法律的网友支招,这钱能要回吗??2017年8月我在都江堰市成都万达城购买新房一套,交钱时售楼小姐说现在正在搞活动可以参加交3万抵5万的活动,就跟随她去收费窗口把钱交了,当收据拿到手时我看到盖的章是《成都瑞智创家网络有限公司》而不是成都万达城时问售楼小姐她说“反正总价给你优惠就得了,你别管那么多”。等后来购房合同下来我才发现这所谓的信息服务费并没有纳入购房总价里,我交的首付207612元,贷款30万,合计这所谓的信息服务费共计537612元,而我的购房合同上房屋总价是507612元。经过这几天奔驰事件的金融服务费让我想起了此事,现在感觉入了万达城的大坑,我也是打工的辛辛苦苦挣钱买房不容易,求广大网友支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