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 报 条 件 ◆年满14周岁、不满40周岁(1979年5月1日—2005年4月30日出生),户籍在隆昌或在隆昌学习、工作一年以上的中国公民。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热爱祖国、热爱隆昌。 ◆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积极投身建设幸福美丽隆昌,服务重大项目取得显著成绩,在坚持创新创业、投身生态文明、传播先进文化、立足城市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2016年以来,获得过内江市级及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或在国际国内各类重大比赛及其他评选活动中为国家、省市县赢得重大荣誉的优先考虑。 申 报 名 额 “隆昌新青年”20名
其中“隆昌十佳新青年”10名 ◆人选推荐(4月10日—4月19日)
候选人的产生采取推荐和自荐相结合的办法,以学校、镇(街道)、市直机关或企(事)业为单位,每单位推荐不超过1人。点击文末广阅读原文下载并填写《“隆昌新青年”候选人申报表》,由所在单位盖章后交到团委办公室。 ◆资格审查、初评(4月19日—4月21日) 组委会办公室对所推报人选进行汇总并审核,资格审查通过后,由组委会在对候选人进行认真评议、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根据推荐情况和评选条件,综合考虑人选类型、行业分布等因素,召开评审会,从中推选出20名“隆昌新青年”。上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取消参选资格。 ◆网络投票和最终评审(4月22日-4月28日) 候选人名单将在团委官方微信公众号“隆昌青年”公示发布并进行网络投票,同时,团市委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将组成领导评审团对候选人进行评审。总的按照网络投票占30%和领导评审占70%进行最终审核,针对镇和城区实际情况不同,对最终统票会结合实际情况酌情考虑,从中评选产生“隆昌十佳新青年”10名。 ◆颁奖表扬(4月底) 在纪念“五四”活动文艺汇演中予以表扬宣传,并向所在单位及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快来报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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