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起
>>>>
超标电动车上路需持摩托车驾驶证
记者从西昌市公安局交管大队车管中队处了解到,新修订的《规范》调整完善了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整车质量、脚踏骑行能力等技术要求,意在保证大众出行安全。2019年4月15日以后,所有的违规电动自行车都不得上路,而且超标的电动自行车将按照国家规定,划归为摩托车类别,属于机动车。那么,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人必须考取摩托车驾驶证才能驾驶上路哦。
“现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而电动车虽然是非机动车,但市面上仍有不少电动车达到了机动车标准,新国标实施的目的就是要将电动车拉回到非机动车的属性上。”西昌市公安局交管大队车管中队副中队长周文泉解释道,“电动自行车新国标规定,电动自行车需具备脚踏骑行能力,标准为两个车轮、两个脚踏、一块锂电池、一个坐垫,整车质量禁超55kg,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V,电机额定功率不超过400W,最高时速不超过25km/h。如果你的电动车不符合如上规定,那么就属于超标车了。”
如果没有做到以上几点,骑着电动自行车上路被抓到会被重罚,其中新旧标准最主要的区别为以下几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