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你一定要幸福
小芬坐在我对面,见我狼吞虎咽地吃冰淇淋,她就不喜欢了,我不知道我是怎么知道这一点的,但是我确实知道。
小芬是我妈酒店总台的服务员,在我妈刚开酒店那会儿,我真的仿佛贾宝玉一般,周围充满了年轻的女孩,不过貌美的女孩也不多。
小芬让我想起了一首歌,那就是何洁的《你一定要幸福》,在我心里交往过的每个女孩子,都会变成一首歌,无论她们是丑的,美的,我想这也许是我的某种艺术家机制启动了。
小芬人很瘦,有点含胸,让我想起了我的初中最喜欢的女生,也许我不是百分之一百喜欢小芬的,所以我才敢在她面前大口地吃冰淇淋,但也不一定是这个原因,说不定在受过第一次严重地感情伤害后,我都会如此地放得开。
沿着路灯走回家,和老朋友打电话,这旋律和歌词,结合得多么美妙啊,我就喜欢这种从暗淡开始,然后中间静静爆出烟花的歌曲,这种感觉就好像在我童年的夕阳中,我突然出了鼻血,闻见了讨厌的血腥味,这血腥味因为是我自己的,又显得那么的暗淡而浪漫。
“我在家具店门口等你。”看得出,小芬是有点喜欢我的,但是为何她又不喜欢我了呢,爱情这个东西,也许有时候自尊是第一张牌,智慧是第二张。
我大口地吃着冰淇淋,也许不经意地幻想着对面坐的小芬,可能这种感觉会引起小芬的妒忌,小芬会想:我的就是你的,你的还是你的。
于是乎,这段浪漫而非爱情的爱情,就这样沿着路灯走回家了。
每个在我心中交往过的女孩,都会变成一首歌,无论丑的,美的,大多是普通意义上的交往,我确实是一个让人只能看见表面的人,曾经我对我的好友说过:“若是哪个女生和我做过一次爱,她就会百分之地爱上我。”
是啊,这个倒是真的,可是世界,怎么可能反着来呢。
2
比赛跑步
我记得我妈以前也“调戏”过我,有一次在一楼的厨房门口,我妈含了一颗糖,然后我妈张开嘴要把糖给我吃的样子,然后她突然吻了我一下,我当时非常屈辱,很生气,但又有点哭笑不得。
我是天生恋母的人,很奇怪,我也恋父,是不是因为他们离婚的缘故呢,否则我还是会恋母的。
记得有一次,我妈在家门口和我比赛跑步,我输了,我妈又跑回来拎了我一下。
不过,因为我的童年,少年,青年时代一直被我妈打,所以基本上我妈调戏得我不多,都被命运转换成了暴力与悲伤。
我妈喜欢突然吓我,喜欢在我打哈切的时候突然把手指伸进我的嘴巴里,我本来就恋母,但是对于她的恶搞暴力游戏,我还是有点无法接受。
有一段时间我曾经把我妈看成王熙凤,因为我妈确实长得和邓婕有点像,但后来我发现我妈确实没有那么坏,而且我当时以为王熙凤是个性情淫荡的人,后来才发现不是,是啊,在80年代大家都还一本正经的时候,我妈就穿喇叭裤,蝙蝠衫,还给我穿花衬衫(90年代了),我真觉得我妈是个淫妇。
不过宿命就是这么神奇,当我发现王熙凤不是淫妇的时候,我妈也不是了,我妈的外型和性格,就是布尔玛这样的,自己觉得自己很幽默,自己觉得自己有很有品味,你觉得不是的话,她就突然给一颗炸弹。
哭笑不得。
3
哲思
一
我给猫咪吃蛋糕,并且同时发现它的装水的碗里没有水了,我见猫咪吃完蛋糕,急切地望着周围,我就知道它此时最想吃水了。
这是我一天中,最知道猫咪想吃水的时刻。
同时也是,我知道我知道猫咪这是一天中,最想吃水的时刻。
二
水中绽放火焰,就是花。
火焰结冰,就是宝石。
4
我的家乡(二)
我家乡的男人,我总结的词语就是“老三”,老三老四,意思就是非常狂妄。尤其是出租车司机给人的感觉就是这样。
我家乡的男人,还是很硬气的,但是随身附带一种阴影怪气,好像李小龙的拳法飘忽不定哇喔哇喔,这和我家乡特有的生意之乡可能有一定的关系,生意人嘛,就是你买吗?
20元好吗?
快走快走!
20元也不行啊?
回来回来,给你了。
不知道为何,我家乡的男人骨子里还是很硬气的,也许是因为南方人,可能是由柔而刚,北方人是由刚由刚,两者一比,还是南方人厉害一点。
我家乡的男人疼老婆。我家乡给我的感觉,就是一种非常小家子气的市井文化,麻花,汤圆,都是小桥楼台,我家乡给我的感觉就好像一只豆沙粽子,外面典雅,但是又是小家子气的典雅,里面则很甜,仿佛江南深邃的夜的江水。
我家乡虽说是院士之乡,可是文化氛围不浓,读书人永远是读书人,老百姓永远是老百姓,饭店多,洗脚多,人根本就没有什么文化,一来处世文化太浓了,自以为嗅到了一点文化就可以了,二来文化这个东西的开放是需要开放式的文化态度的,可是我们家乡的人没有这种在文化上开放式的态度,这种文化开放式的态度,北京我认为是最棒的。
所以我们的文化氛围也就停留在一种人文的小自恋上,生意这个东西,毕竟是反文化的,口袋里钱一多,就想着怎么保住它们,怎么用它们赚到更多的钱。
为什么说温州人做生意第一,我百思不得其解,后来我知道了,原来我家乡的生意人都不在国内了。
无宁,不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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