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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前锋北城中央大街地下停车场保安擅自卖车位,太不像话了[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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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29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北城中央大街众所周知都是政府部门在里面办公,保安还敢在政府部门眼前私自以每个月每个车位100元的价格“卖”车位给烟草公司,还卖了十五个,把离电梯最近的都卖给人家了,擅自立牌子,悬挂牌子, 102715z66ddowgrph6yp1y.jpg 102717qdgzrjmqa6jqgegm.jpg 102714qaoepjeaqbqrohpe.jpg 102712ak4ff6363mk96dr6.jpg 保安还一天守到起不准其他人停。让外来车辆和里面办公的人平时怎么停车嘛。
试问谁给予了保安权利让他们卖车位。公共区域可以被这样用来给个人创造“油水”吗。
希望相关部门可以管一下保安的违规行为,物业公司要对此作出说明哦。保安的权利这么大吗,可以擅自买卖或者出租公共区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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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四川铭东房地产于5月7日回复,内容见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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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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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7 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各位网友:大家好!
言论自由是大家的权利,为此,感谢网友的正确评说。
本公司(四川铭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广安市前锋区依法实施的“北城·中央大街”房地产开发项目,有目共睹,不仅工程安全、质量、管理一流,而且物业服务标准上乘,得到了全区有识之士的赞誉。正因如此,也成为区政府相关部门集中办公场所的首选项目。然而,发布网络信息的博主以造谣方式针对本公司发布诽谤言论一事,本公司深感震惊,不知该网友是处于何种不正常的心态与动机而为之,故此,本公司暂且保留严格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但仍需在此予以澄清和告诫,以免受不知情的世人费力猜测与评价,甚者误导、麻痹有理性的人们陷入重重困境而不能自拔。为此,须特提醒各位网友注意并关注以下法律事实:
第一、根据我国《城乡规划法》《物权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本公司所开发建设的“北城·中央大街”项目(包括其中的地下停车场),已经前锋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其地下停车场权属依法属本公司所有,进而本公司依法享有占用、使用和处分等法定权利,其中包括租赁权和出让权。既然如此,权利的支配不受他人的非法干预与侵害,否则,他人之为将属违法侵权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追究。
第二、本公司实施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依法进行了前期物业管理,其物业服务行为均符合我国《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具有合法性,决不允许他人横加指责、说三道四。若业主认为物业服务企业违反《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可依法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行使民事权利。
综述,作为发布网络信息的博主理应清楚明白上述的法律规定,不得利用信息网络诽谤、诋毁他人,任意发表虚假信息,谨慎、适度、合法行使言论自由权,否则,必然承担不利的法律责任与后果。在此,希望广大网友正视诸如前列博主的不法行径,静下心思,分析博主发布此次造谣诽谤言论的目的与动机,正确应对其言论意图,避免误导公众,产生不良社会影响。

四川铭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日
 楼主| 发表于 2019-4-29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烟草公司个人愿意租车位倒是无所谓,关键是保安有没有权利把车位租给别人!是否有租凭合同!都是公共车位,凭什么守在那里不允许别人停车!
1jb

发表于 2019-4-29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商业写字楼,买卖经营租卖应该志愿吧。楼盘有老板,保安也是他请的,这个怕叫多管闲事咯

发表于 2019-4-29 10:4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做法确实要不得,公共停车位大家都可以停,力挺该网友,希望能得到一个满意的答复和解决办法。

1jb

发表于 2019-4-29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家敢立牌子肯定买了的吧
发表于 2019-4-29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保安怕是没得权力哟。万一是别公司买了的也
 楼主| 发表于 2019-4-29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1jb 发表于 2019-4-29 10:41
商业写字楼,买卖经营租卖应该志愿吧。楼盘有老板,保安也是他请的,这个怕叫多管闲事咯

您这样一说我就专门查了一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的规定,开办保安服务企业应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批。《公安部关于保安服务公司规范管理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保安服务公司是为社会提供专业化、有偿安全防范服务的特殊性企业,是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重要力量”;第三条规定,“保安服务公司只能由公安机关组建,其他任何单位、部门、个人不得组建”。由此可见,保安服务行业现属于国家限制经营的行业。
所以物业公司和开发商没有资格组建保安部,所以保安既不属于物业公司也不属于开发商,而是从保安公司根据劳务合约过来的。如果这钱在开发商手上且不说什么,希望有关部门可以核实内情,看看这每个月一千五到底落到谁手里。
多管闲事?不,这叫主动提供扫黑除恶线索。涉及垄断,不是黑恶吗。
 楼主| 发表于 2019-4-29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就请相关部门核实一下买卖程序和买卖合同等等,给大家一个交代,毕竟到政府部门办事的还是很多,这样停车点都不方便。有点侵犯群众利益。

发表于 2019-4-29 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地下车库的车位叫公共车位?

发表于 2019-4-29 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外停车都是3块一次,每个月每个车位100元,还是便宜,人家烟草公司有钱租得起车位,只能怪楼主单位穷,租不起车位。
 楼主| 发表于 2019-4-29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切问天 发表于 2019-4-29 14:52
在外停车都是3块一次,每个月每个车位100元,还是便宜,人家烟草公司有钱租得起车位,只能怪楼主单位穷,租 ...

看您的回复应该是烟草公司的同志吧,我没有针对贵公司的意思
我不是哪个单位的人,我只是来办事的,我准备停车,保安不允许我停,强制让我开走
因此我询问了一下情况,得知内情
涉及交易,自然要合理合规。我们这些小老百姓就想要个解释而已,请您不要马上敏感地酸我

发表于 2019-4-30 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樱桃不吃丸子 发表于 2019-4-29 17:31
看您的回复应该是烟草公司的同志吧,我没有针对贵公司的意思
我不是哪个单位的人,我只是来办事的,我准 ...

我不是烟草公司的,我离前锋很远,我只是单纯的当个段子。不过说实话,以前办事很多单位是可以进去停车,而且停车是不收费的,现在去办事,要么不让进,要么收停车费。
 楼主| 发表于 2019-4-30 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切问天 发表于 2019-4-30 11:23
我不是烟草公司的,我离前锋很远,我只是单纯的当个段子。不过说实话,以前办事很多单位是可以进去停车, ...

您说得很对,这的确也是个问题。

发表于 2019-5-1 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并不是政府办公楼,只是部分政府部门在此租的房子办公,归根到底还是一个商业楼盘,只要开发商同意,还是可以委托保安帮到卖或者是租车位嘛,

发表于 2019-5-7 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a1397291236 发表于 2019-5-7 14:18
尊敬的各位网友:大家好!
言论自由是大家的权利,为此,感谢网友的正确评说。
本公司(四川铭东房地产开 ...

为了避免由于身份混淆带来的误解和混乱,请用单位名义注册账号进行回复,同时申请企业认证(免费)。

步骤:重新申请单位官方帐号后,点击帐号头像旁三角符号(页面右上方)-点击第三项“申请认证”-进入页面后选择“企业认证”填写相关资料并提交。
发表于 2019-5-8 06:0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发表于 2019-5-9 13:0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对这个事完全是断章取义,我在这楼层办公,我所了解的事实是。一,这个楼盘是商业楼盘,政府有些部门在里面办公,地下车位属开发商所有。二,据说烟草是最先搬迁进来办公的单位,租赁了15个车位,每个月交了管理费,开发商将1至15号车位交付烟草公司使用。三,这个停车场一共有几百个停车位可以停车,也提供给政府部门和过来办事的群众免费使用,只是1至15号车位是给烟草使用,挂牌子也是物业公司服务内容之一。我们物业公司作为管理方,只是让其它车主不要乱停在别人的车位上了,何错之有。物业公司对政府部门的公车和员工私家车没有收取一分的费用,何错之有。而且大家并不是没有车位停,有大片空的停车位供大家使用,只是烟草公司先来先租先使用的1至15号车位不让停就让享受“特权”惯了的某些人心里不舒服了?

发表于 2019-5-10 23:06 | 显示全部楼层
地下人防属于投资方,这个还真不是公共车位。不过,地上停车位到时公共车位,所以,买小区,一定要买有地上停车位的小区,应为地上属于全体业务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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