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理东被“双开”时,四川省纪委、监委列举的青理东违纪违规违法的事实如下:
青理东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参加迷信活动;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规为他人职务提拔、任用及调动提供帮助;违反廉洁纪律,搞权色交易,违规收受礼金;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插手工程项目,违规决定财政资金借贷;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不能说明来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
青理东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法纪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迷信风水,任人唯钱,“亲”“清”不分,甘愿被“围猎”,作风糜烂,道德败坏,担任县委书记期间严重损害当地政治生态,表面兢兢业业、雷厉风行,实际违法乱纪、腐化堕落、谋取私利,辜负组织重托,严重损害党的形象,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