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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广元苍溪县遭二次碾压伤者生命体征平稳 肇事者已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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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5 16:33
严重引响社会风气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5 16:32
故意杀人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5 16:32
广元市苍溪县的这起交通事故,性质十分恶劣,应该以故意杀人罪论处!第一次伤人不但不采取措施抢救,反而第二次开车倒回来,再碾人致使重伤。从他的动机就构成了故意杀人,这种不爱惜和不尊重他人生命的恶毒行为,对社会影响极坏,应该从重处罚,以戒后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5 16:31
该判死刑,好恶劣,心好歹毒,故意杀人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5 16:31
严惩!死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5 16:30
这种是人渣,该枪毙,因为他不是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5 16:29
这个杂种司机不是人,可能是|吸毒的,才有如此没理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5 16:29
应判故意杀人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5 16:28
这种人,就该枪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5 16:28
大家认为这杂种应该判死刑吗,撞不死,继续撞,撞死了才轻松,这是因为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车把人撞死了,不是死刑,所以它才继续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5 16:28
不是一个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5 16:27
这种人应该判死刑也不为过。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5 16:27
对没有人性的、没有道德人司机要按法律进行严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5 16:27
这些人逮到不判死刑不平民愤,还有那些旁观者也不急着救人,就在旁边凑热闹真讨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5 16:25
那不是人所能干出来的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5 16:24
这种人真是变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5 16:23
这种人开车直接判死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5 16:22
这就是我国法律有问题了吧,因为车祸没有死罪。所以,有几个臭钱的人为了给自己减轻负担,一次性把别人的生命买断,它确一样的痛快。我以为,象这样的例子就是死罪,方可能保他人的∵生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5 16:22
是她的嫂子别人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5 16:21
怎么什么人都有,估计是有几个臭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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