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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广元苍溪县遭二次碾压伤者生命体征平稳 肇事者已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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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5 16:21
杀一儆百,枪毙司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5 16:21
别到时候又有间歇性精神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5 16:20
这种人直接枪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5 16:20
死定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5 16:20
人在抢救  应该叫故意伤人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5 16:20
肇事驾驶员绳之以法,严惩不殆,没有人性不配是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5 16:20
嚴加处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5 16:19
社会人渣!丧心病狂!故意杀人!必须严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5 16:19
第一次交通肇事罪,第二次应是故意杀人罪了!应严惩,顶格治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5 16:18
这个司机直接是故意杀人,没有二话可说死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5 16:18
一个字!死!别的不用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5 16:18
太无人到主义了     应该枪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5 16:17
原谅肇事者吧,毕竟他脑壳着门夹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5 16:17
太残忍了,重判,无期,死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5 16:17
这是故意杀人,判狗日的死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5 16:16
这种没人性的东西就该枪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5 16:16
可以判死二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5 16:15
对,这种人要么财大,要么和官员有问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5 16:14
这种人渣,这种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的畜生行为,应当处以死刑!!!这种人渣在社会上始终是个祸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5 16:13
这是有仇啊,明显的故意杀人嘛,好好查查,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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