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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广元苍溪县遭二次碾压伤者生命体征平稳 肇事者已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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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5 15:53
简直就是故意杀人,拉出来枪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5 15:53
本来没多大点事!这个绝对是故意杀人!可以判处死刑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5 15:53
司机是有错,但是看看苍溪有多少人走路不走人行道,过马路不看红绿灯,骑车好像苍溪是他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5 15:52
重判以儆效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5 15:52
年龄大的人就不要开车了,别说什么老眼昏花,年龄大也比较势力狡猾。还有啊,这个司机必须严惩,吊销驾驶证,赔偿医药费、精神损失费,道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5 15:51
这种行为应该按故意杀人定罪、性质特别恶劣!影响特别巨大!应从重从快按杀人犯枪绝!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5 15:51
这样的司机确实灭绝人性,该受到法律的严惩,但行人和电瓶车,三轮车主都应该遵守交通规则,要不然这样的事件杜绝不了,为了自己的生命和家人的幸福,我们应该遵守交通遵纪守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5 15:50
这司机可能是撞倒人后,一紧张操作失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5 15:50
简直就是故意杀人,拉出来枪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5 15:50
这种杂种就该去枪毙了,没有人性,需杀鸡儆猴看!期望中国法律不是空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5 15:50
这样的驾驶员应该枪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5 15:49
他妈的b,抓了直接枪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5 15:49
就看救不救得了了,活了故意伤害,造事逃逸!死了,故意杀人,危害公共安全危险驾驶,造事逃逸!这2B是被网上段子洗脑了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5 15:49
这种狗杂种为什么不死  就该千刀万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5 15:49
这种驾驶员该直接抢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5 15:48
没有人性,严惩不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5 15:48
人性是什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5 15:47
司机应该是一时冲动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5 15:47
现在的驾校,我个人认为在学习开车之前要进行素质道德的培训和考核,这样会相应的减少像这样的肇事发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5 15:47
如果第一次不是故意装上人的,那么第二次就是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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