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做伪证意图“顶包” 案发后,冯某某为了掩盖余某犯罪事实,召集一起上坟的人作假证,证明余某未在现场,将引发森林火灾的责任推给未在场的张某某(冯某某的公公)来承担,并伙同余某等人一起到派来镇去给张某某做工作,让张某某主动出来承担责任。张某某同意后,冯某某、余某等人将张某某送到金阳自首。2019年2月8日金阳县森林公安民警对2.06失火案展开全面调查时,余某、冯某某及刘某等8名家属多次向公安机关提供虚假证据,将引发森林火灾的责任全部推给张某某。证言漏洞百出,无法形成证据链。 历时两个多月走访调查查明真相 森林公案民警历经两个多月的走访、调查、调取监控录像,到乐山市井研县等地调查取证,做相关家属的思想工作。在该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派来派出所和井研县森林公安局的大力协助下,2019年4月23日开始张某某、刘某某等人在法律面前认识到自己错误,陆续如实供述案件真相。事件真相逐渐显露,冯某某还继续向公安机关提供虚假证明,又将引发森林火灾的法律责任自己承担下来,掩盖余某的犯罪事实。余某在民警政策攻心下终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犯罪嫌疑人余某(男、26岁、金阳县人)于2019年5月5日被刑事拘留,涉嫌提供虚假证言的张某某等人被行政拘留8天,并处500元罚款,冯某某涉嫌包庇罪,于2019年5月5日立案侦查。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毛丹■四川日报凉山全媒体中心记者 罗加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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