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政商关系,概括起来说就是“亲”“清”两个字。对领导干部而言,所谓“亲”,就是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特别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情况下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多关注、多谈心、多引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真心实意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所谓“清”,就是同民营企业家的关系要清白、纯洁,不能有贪心私心,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搞权钱交易。 蒲波一案就是例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大搞权钱交易,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他对党不忠,“亲”“清”不分,破坏了政治生态环境。 简化办事程序,改善办事环境,降低办事耗时,减少企业的抱怨,让企业愿意“亲”。积极搭建政商之间的桥梁纽带,加强对企业的服务意识,让企业感受到“亲”。加强对民营企业队伍的领导,从思想上做到“清”。杜绝行贿受贿,非法谋利,从行为上做到“清”。 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单凭党委、政府一方努力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广大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建设。领导干部要与企业多沟通,企业要洁身自好,走正道,合法经营。双管齐下,营造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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