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一则关于蓬安县回龙沟村批杷的贴子在论坛上很火,内中各种留言评论都有,孰对孰错,自有公论,无谓多言,但是,在众多留言中,却有一位叫蓬安美如画的网民在里面言之煌煌讲;【估计是果子不好销售,或无力采摘,有极个别人,想利用执法机关权利,借此趁机“卖”一百块一斤】,又言;【蓬安人民的良好形象迟早会被这几个败类搞得面目全非,连一个水果批杷就想设套路,想碰瓷卖一百块一斤】
该网民在没有任何材料支持下,就在论坛里毫无根据地臆断,【蓬安有极个别人,想利用执法机关权利,借此趁机“卖”一百块一斤,连一个水果批杷就想设套路,想碰瓷卖一百块一斤】,,,请问这样的行为是否违规?因为网络是个公众空间,每天的浏览阅读量很大的,会不会给人形成种误导错觉,认为蓬安就是有人【想利用执法机关权利,借此趁机“卖”一百块一斤,连一个水果批杷就想设套路,想碰瓷卖一百块一斤】,最后他还说了句【蓬安会不会被这几个败类整成碰瓷县】。
从他讲【蓬安会不会被这几个败类整成碰瓷县】这句话中就可推论,他表达的意思就是蓬安有几个他所谓的“败类”在如他所言的”碰瓷“批杷一百块一斤,那么问题来了,他有什么依据来检验他说出口的东西是正确无比的!如果他没法证实他写的内容是真实有效,但却偏偏要说,【蓬安有极个别人,想利用执法机关权利,借此趁机“卖”一百块一斤,连一个水果批杷就想设套路,想碰瓷卖一百块一斤,蓬安会不会被这几个败类整成碰瓷县】等话语,这是否涉嫌无中生有的造谣惑众呢???因为他肯定没办法证实,如他所言的【蓬安有极个别人,想利用执法机关权利,借此趁机“卖”一百块一斤,连一个水果批杷就想设套路,想碰瓷卖一百块一斤,蓬安会不会被这几个败类整成碰瓷县】等话语,,,希望相关部门能重视该人言行,因为他这些无中生有的说法,会不会对当地村民的名誉,及蓬安农产品销售发展的优良前景造成不好的影响啊?!另外,该人在网络中开口闭口就是败类,碰瓷等文字,这是否算辱骂诽谤行为啊
看到该网民以上文字,我只想请问一句,在明确讲别人是碰瓷君的同时,他是否知道该地村民有无第一时间报警?他在现场吗?还说得这么象模象样!仿佛亲眼看见的一般!实际上呢,该网民在蓬安吗?他可能在现场得知村民维护果树的过程吗?那他为何却要一口咬定是如他所言的”碰瓷“呢?这样没有证据就在网上乱说的行为,算不算无中生有的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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