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业主委员会的腐败问题以及物业的贪腐问题应当严查,并立法,物业的收入和支出应当以每一项的明细均以表格形式详细公布全体业主,半年以上,且应当成立业主监督委员会以及国家成立的反腐组织对这一领域的腐败贪污进行严查严打。规范物业监管。或者取缔物业,由小区推选,自荐热心的本小区人员进行小区安委会进行运营,所有小区收入纳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监管,收入和维修基金应归入专项账户,小区安保营运人员的薪资,均按时发放。小区维修项目进行大门口挂牌统一业主签字(注明项目维修程序细节以及费用),达到80%业主签字,即可提交,三日内必须审核通过并资金到位。对维修单位的维修出现问题的,列入国家信用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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