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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县人民政府 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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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24 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仪陇县人民政府、仪陇县建设局:
      申请人:马安镇人民南路59号张煜、李世蓉,因2018年12月,马安镇建筑老板曾兴洪、邓兵承建开发商马安镇人民南路57号房屋建修,为了省工省力省时,在晚上用大型挖掘机将申请人住房外墙基础上下墙面不同程度挖损31处,造成了5条各3米以上的横裂和竖裂。现在,屋内从第一层至四层承重墙体出现了多处裂纹,第四层现浇出现了70公分至2米以上的8条裂缝,事故现在还在继续加重,情况很严重。
       为此,马安镇政府镇长张国,马安镇建管所所长李志明多次口头当着我们说叫停工处理,结果一直未停工,也没有下发书面停工通知书。建筑老扳曾兴洪、邓兵急于毁坏用大型挖掘机挖损的现场,掩盖事实,推卸责任,行为手段暴力野蛮,不择方法。
       事故发生后,建筑方不是积极弥补损害,而是千方百计玩弄手段。首先提出请人检测鉴定,看他们是如何请人检测鉴定的:第一次,在2019年3月,请来了一个三无人员(即无资格证、无执业证、无单位营业执照)进行鉴定,败露后,立马逃走了;第二次,在申请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又单方面请人鉴定,依法,单方面请来的鉴定,有失公正,不合法。在2019年3月建筑方请来了四川省新鑫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有限公司作安全检测鉴定。该公司出具的检测鉴定报告,首先隐瞒事故发生的原因,大型挖掘机肇事;其次在第1页明确记录“对罗兵、张显记、肖年兵的委托鉴定我方不会就此承担责任”,也就是说这个鉴定报告没有法律效力;第三该检测鉴定报告明确注明“有效期为一年”。申请人将该报告交给县质监站何站长审阅,说:“报告有问题!
       在2019年5月该公司前来复核检测鉴定,还未等复核检测鉴定报告发下来,第四层现浇又出现了二条长70公分和一条2米以上的裂缝。该复核报告尚未发下来,建筑方强行施工,不顾三翻五次的停工指令,强行施工掩盖掉挖掘机挖损的部份。理应复核检测报告下来之后,双方无异议,处理好了才继续施工。现在复核检测报告是不是公正的都不知道,迫不及待施工是谁的主意?
       现在,建筑方人强码子壮,刀快把子长,申请人年老多病,说也说不出来,打来了只有用身体接着,把泥浆水泼进屋,只有自己打扫,住房损坏了在强力下未见到公道,只有在地下势力的践踏下的悲哀呻吟!
       申请人几个月来,数次书面、多次口头、电话、短信向政府、安办、建管所申请、请求,得不到从源头上处理解决,
因此,请求县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主持公道,书面责令建筑老板曾兴洪、邓兵停工,重新由第三方(主管部门)代请有资质合法的房屋损坏安全检测鉴定机构鉴定,出具权威的检测鉴定报告,依据解决处理,保障住房安全。
                                                申请人:仪陇县马安镇人民南路59号张煜、李世蓉
                                                电话:13228257938          201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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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31 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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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6-6 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仪陇县住建局陈跃局长:您好!为百姓工作辛苦超劳了!
      关于马安镇人民南路59号住房被马安镇建筑老扳曾兴洪、邓兵夜间用大型挖掘机将外墙挖损31处,和造成五条各长3米以上竖裂和横裂,现屋内第一层和四层承重墙均多处不同开裂纹,现在,第四层现浇出现了贯通性的二条各3米以上的裂缝,和一条4米以上弓形裂缝,及几条1米以内的裂缝,将第四层现浇分割成了几大块,由房屋损坏安全检测鉴定机构出具的报告显示:裂缝宽度均在0.3mm至1.5mm之间,裂缝程度不仅影响结构寿命,能直接造成不可预测的危害。在5月31日县住建局派员临场察看后,在仪陇网回复:由马安镇政府人民政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马安中队、马安村建环卫服务中心共同监管,在双方未协商同意前,建筑方暂停房屋建设。县住建局这个停工处理和政令只管了三天,现在并没有任何单位作出任何处理,建筑方继续施工不停,建筑老板曾兴洪口称:不管!指挥工人继续施工!
       因此,请求责令建筑方停工处理解决好房屋损坏问题,制止他们目空一切,无人管得了,无政府管得了,令行不止,欲所欲为!谢谢!
                                           仪陇县马安镇人民南路59号张煜、李世蓉
                                           电话:13228257938          2019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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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24 19:4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知民情解民意化民怨,请涉及方面及时反馈才是!

 楼主| 发表于 2019-5-25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9-5-26 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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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26 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9-6-1 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仪陇县住建局:

        马安镇人民南路59号张煜、李世蓉2019年6月1日在仪陇论坛上见到了你局的回复,现提出如下请求:

        第一,回复中称:若张煜、李世蓉夫妇对复核检测鉴定结论不服,则由张煜、李世蓉夫妇自行聘请另外的房屋安全检测鉴定公司鉴定。

       首先,建筑老扳用大型挖掘机挖坏了我们的住房,对他们单方面的委托鉴定和复核鉴定有异议,就得自行聘请另外的鉴定机构鉴定,也就是说建筑老扳违反生产安全规则操作,和违反法律规定的安全检测鉴定的所有后果,都得我们自行承担?!当时我们没有请建筑老板用挖掘机挖我们的住房!挖坏了之后做一些不合法的鉴定,后果就叫我们自行承担了?这样,合情合理合法合符天理良心吗?
其二,这个回复与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不相符合。对房屋损坏纠纷的安全检测鉴定,应在主管部门召集双方协商同意的情况下,由第三方(主管部门)代请有资质合法的鉴定机构鉴定,而不是“自行请”!“自行请,”即为单方面的委托,请的是什么人鉴定,另一方不知情,不合法,不合规,不合情,主管部门不出面协调代双方请,就是等于卡咽喉!

       在2019年3月建筑方在我们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单方面委托鉴定出具的鉴定报告结论,既事已明知不合法,偏离了公正的法界,这不是把房屋受害人也引入到不合法的路上去了?主管部门对处理解决房屋损坏纠纷鉴定的规定、规矩是清楚的,条款是明确的,如果照这个不合法的程序进行,那么,这个维权何时了?因此,请求撤回这条回复!

       第二,张煜、李世蓉房屋损坏的主体责任在回复中仍未明确。在2018年12月建筑老扳在承建开发商马安镇人民南路57号建房时,用大型挖掘机在张煜、李世蓉住房外墙基础和墙面上下不同程度挖损31处,导致外墙出现三条3米以上的竖裂,和二条3米以上的横裂,后来,逐渐屋内墙体承重墙从第一层至第四层分别多处出现裂纹,现在,第四层现浇出现了70公分至2米左右的裂缝,情况仍在恶化,住房安全堪忧。请见附后现浇裂缝照片。

       这些基本事实肉眼可视,是明摆着的事实,没有人可以用嘴就把这一道道裂缝纹、裂缝说得拢的!张煜、李世蓉只求住房安全,别无他求。只要有人出面给我们出据二指大的一个纸条,白纸黑字保证住房是安全的,盖上手印,或单位出据担保房屋是安全的,盖上大印,亦可!也就用不着费那些心思,说裂大裂小,裂长裂短,遮遮掩掩,劳心费神!

       住房损坏责任是明摆着的,不是原房主张显记的责任。他只是出地基基础面积,由开发商建修,张显记不出资,干得第一层和第二层,开发商得三层至六层,共计1000多平方米。如果这个房屋由张显记自己的建修,就与建筑老扳无关。如果张显记自己建房,他不可能用大型挖掘机挖墙基和墙面,这个责任能否撑得起,他自然明白。现在的事实不是明摆着的吗?谁能够有持无恐,把自己的安全建立在他人不安全之上,肆意践踏他人财产,不怕没有支撑??!!这件事不是邻居关系,事关建筑老板的事!

       至于回复中称:施工方领取了施工许可证的,这不是什么理由,如果领取了施工许可证,就可以随便在他人住房外墙墙基上下用大型挖掘机乱挖?造成了严重后果就千方百计推卸责任?这个施工许可证上肯定没有规定!主管部门对建筑企业应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领没有领施工许可证,都与我们毫无关系,合法不合法是主管部门的事!多此一说!

       因此,张煜、李世蓉住房安全堪忧,敬请主管部门根据损坏程度、安全程度和法律的规定,依法调解处理解决好建筑方造成的这一安全事故,确保住房安全!谢谢!

                                                   马安镇人民南路59号张煜:、李世蓉
                                                   电话:13228257938   2019年6月1日

 楼主| 发表于 2019-6-3 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仪陇县住建局、马安镇人民政府、县综合行政执法马安中队、马安村建环卫服务中心:    在2019年5月30日仪陇县住建局在仪陇网回复:本次协调处理情况,其中第一条规定:“由马安镇人民政府、县综合行政执法马安中队、马安村建环卫服务中心共同监管。在双方未协商同意前,张显记暂停房屋建设”。    到今日是2019年6月3日,双方既未通过协商调解同意,也没有对房屋损坏有一个说法和处理办法。建筑老板在2019年6月3日早上七点动工支木,这个协调处理只管了三天!    因此,请求执行监管本次停工协调处理的意见!                                               马安镇人民南路59号张煜、李世蓉                                           2019年6月3日

 楼主| 发表于 2019-6-3 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仪陇县住建局、马安镇人民政府、县综合行政执法马安中队、马安村建环卫服务中心:    在2019年5月30日仪陇县住建局在仪陇网回复:本次协调处理情况,其中第一条规定:“由马安镇人民政府、县综合行政执法马安中队、马安村建环卫服务中心共同监管。在双方未协商同意前,张显记暂停房屋建设”。    到今日是2019年6月3日,双方既未通过协商调解同意,也没有对房屋损坏有一个说法和处理办法。建筑老板在2019年6月3日早上七点动工支木,这个协调处理只管了三天!   因此,请求执行监管本次停工协调处理的意见!                     马安镇人民南路59号张煜、李世蓉                     2019年6月3日

 楼主| 发表于 2019-6-3 17:1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马安镇人民南路59号房屋被损坏人张煜、李世蓉请求仪陇县住局责令建筑马安镇人民南路57号老扳曾兴洪、邓兵停工,按仪陇县住建局的回复执行!我们电话、当面找马安镇主管部门制止强行施工而无果,再请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工处理问题!

 楼主| 发表于 2019-6-3 17:3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9-6-3 17:5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令行不止,政令不如人令!人令不如财令!

 楼主| 发表于 2019-6-26 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弱势百姓,讨回公道,怎么就这么难啊!

 楼主| 发表于 2019-6-27 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弱势百姓,讨回公道,怎么就这么难啊!

2020年优秀版主 2019年优秀版主 2018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9-6-28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没解决好?!

 楼主| 发表于 2019-6-29 22:25 | 显示全部楼层
灯下黑

 楼主| 发表于 2019-6-30 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媒体!住房被建筑老扳用大型挖掘机挖损成了危房,未得到处理解决。一边说调解处理,一边又让建筑方施工,直到现在已将用挖掘机挖损的地圈和墙面上的31处挖损痕迹毁灭掉,六个多月的政府和主管部门调解,未见到任何实际处理问题的措施、方法、方案。证据被建筑老板销毁后了,就直言说:他们不管!政府说现在只有去走司法程序了!受害人等政府的调解等来的结果就是这样辛酸结果。现仍住在危房中,尚不知道公道在何处?天理良心在何方?人间的公平正义在哪里?

2021年优秀版主 2020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9-6-30 23:4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as258369as 发表于 2019-6-30 22:24
谢谢媒体!住房被建筑老扳用大型挖掘机挖损成了危房,未得到处理解决。一边说调解处理,一边又让建筑方施工 ...

从来就不相信他们,还是得打官司

 楼主| 发表于 2019-7-1 10:5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言论与当前依法治国、依法执政、民主法制的要求、规定格格不如!拿百姓的生命财产不顾,拿法律、政策、政治规矩不顾,反诬被地下势力践踏蹂躏者的言论影响了四川,请看一看,这种言论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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