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绥定刀客在2009-10-31 11:48:00的发言:
达县石桥中学校长王朝辉同志置国家有关规定于不顾,向学生随意收取补课费、住宿费、资料费事实如下:
一、王朝辉是2008年11月到石桥中学主持工作的。也就在2008年12底,王决定向高一、高二两个年级收取补课费。当时高一约600人,高二约500人,平均向每生收取费用85元,共违法收取费用达935000元。
在2009年6月下旬,王朝辉同志按135元/生收取(其中有50元的期末考试费),两学期共收取费用23万元。
二、乱收住宿费:
石桥中学公示栏上明确写着:高中志愿住校生每生住宿费每期190元,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高中全部学生都是强行缴纳了住宿费,其具体收费金额为:
1、2009年上学期,高中非住校生有700多人,共违法收取住校费13多元。
2、2009年下学期仍是这样,共违法收取住校费13多元。两期共违法收取高中非住校生住宿费26万多元。
三、强行推销课辅资料
石桥中学有4千多人,初中生(义务教育)有2千多人,高中生接近2千多人。
王朝辉口口声声称"市教育局规定的可以大胆的向每位学生推荐市教育局指定的课辅资料,出了问题,有市教育局撑起的。"王又私下授意6个年级组长,必须把订资料一事落实到实处,要求每位学生必须订一套资料,表面上要求是学生自愿,实则是强行压制,每位班主任必须服从指挥,做好本班学生的工作,如不听话就撤销班主任职务。这样一来,全校每生资料费至少是100元以上,光是这项,金额就高达40多万元。特别说明的是:每一位年级组长、各位班主任、各位科任老师怕王打击报复,被迫做出了违背良心的事情。更可笑的是居然还是学校的一位领导在代理订阅这所谓的课辅资料。
付部分学生家长意见及联系方式:
1、"我有两个孩子读高中,在家住,我不愿缴" 吴培碧 联系电话:0818-5109105
2、"我子女读高二,班主任贺老师。不愿缴这笔费用" 魏兴品 联系电话:13773249458
3、"我不同意收取资料费(初中)" 张明才 联系电话:13568343411
4、"我子女读高二,班主任秦老师。我不愿意缴。" 李建国 联系电话:13541819887
5、"这些乱收费我们家长坚决反对" 周兴林 联系电话:0818-3790252
6、"不同意收取资料费(初二)" 陈文进 联系电话:15082404011
7、"我子女读初二八班,坚决反对收取资料费" 陈祥全 联系电话:15181882535
8、"不愿缴" 覃方均 联系电话:1319844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