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
在此向您们反映一个问题,希望领导可以为我们做主,还人民群众一个公道。广安市广安区白马乡党委政府在打造朝阳湖(原白马乡朝阳村朝阳水库)过程中,2018年6月,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涉及占地和坟墓迁移问题,在未征得白马乡碑梁村和白马乡国光村刘姓人家同意和签字,也未有张贴或发布任何政府文件公告或施工方通知公告的情况下,负责现场施工征地拆迁工作的白马乡现场工作人员李廷峰(系白马乡党委副书记)指使施工人员在未通知当事人的情况下,强行平占刘姓人家先祖坟茔(现场施工负责人刘四娃(朝阳村村民)亲口指证是李廷峰指使他们施工方这么做的),造成既定事实,后来经直系后代亲属现场查看才发现,中国人(尤其是农村老一辈人员)历来尊重孝道,本次事件给直系后代亲属造成严重的情感损伤和难以磨灭的心里影响。事件发生后,当事人在找白马乡党委政府寻求解决的过程中,白马乡乡长杜全军说本次工程建设行为系政府统一征收占地行为,上了广安区常委会的,但从始至终都未拿出政府统一征地拆迁文件、相关会议资料和施工、迁移等具体文件和公告,仅凭他们自己说而已,坚持按政府统一征地迁坟标准赔偿(500元);白马乡党委书记李斌,直接猖狂的说,这是他们党委决定的,还问我们要啷们?虽后续商量了解决方案,但至今仍未完全落实,且白马乡的领导干部都决口不提事件形成的原因,也未向当事群众解释和道歉,袒护施工方,欺压群众,严重损害群众情感和利益,充当黑恶施工方的保护伞,把商人利益和所谓的政绩放在第一位,置人民群众利益不顾,恳请有关领导调查并严处白马乡党委政府有关工作人员和相关施工人员,还当事群众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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