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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达州一村庄挖出约16米长乌木该归谁? 律师:埋藏物应归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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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4 17:11
该归国家所有,谁喊他个瓜娃子不悄悄挖,老子挖一节搞断拿回去,再继续挖吗,瓜西西的,这娃子卵了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4 17:12
一切有法律定夺,你挖到就是你的没有法律还不乱套了,没有法律就算你的,我看你过的消停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4 17:18
如果追寻,这树是4千年前他主祖仙种在地上的,然后泥石流冲下埋藏了4千年,然后变质成黄金了归国家的。世界上值钱的都归国有,地球上的人类归谁的?国家归谁的?地球归谁的,宇宙归谁的?宇宙中的星球归谁的?谁最大,谁强大归谁是这意思吧。哈哈哈!!人类早晚死光,国家早晚灭亡,再过千万年地球灭亡。我看还有谁归谁?也只有宇宙说了算。不过现在还是国家最牛逼它最霸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4 17:38
值钱了,就会有争议,专家说一文不值,估计都是爱理不理谁要谁拿走,社会就这样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4 17:40
承包的用途是种植,种植所得不交农业税归个人。而承包前就存在的泥石乌木矿产古董等属原有者,集体村组成立前是国家原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4 17:40
嗨呀说复杂了,是宝藏就是国有不是宝藏归当地集体所有,国家有最佳权收藏,考核了给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4 18:09
谁挖出来的应该归谁,如国家要应给一定的奖金饸挖崛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4 18:21
关键时刻国家来了,人民币也是国家的是不是巴该上交那谁还去发掘当不知道,是fe品烧了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4 18:29
其实嘛,在中国你就不要想着检金子发大财,因为除了空气以外一切都是国家的!所以嘛遇见这种东西挖掘机力用大点东西碎一点,正所谓你吃肉我喝汤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4 19:05
以前上交的东西都去哪里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4 19:15
归属国家?国家收去又归谁呢?如果物件属于文物有研究历史价值的东西,应归国有存如史馆,这楠木就是做高档家具,变为商品谁用呢?交财政?很不现实,以前有先例,怎么处理的?向人民广众公佈过没有,我个人认为应归村民才是,国家应该拿钱收购,如果要存列史馆,哪是无条件交于国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4 19:15
土地只是个人承包使用,但土地的所有权及埋藏在地下宝物,都理应属国家所有,无可争议。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4 19:15
这个肯定是属于村里所有。

发表于 2019-6-4 19:3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是要给发现者奖励以鼓励大众以后碰到此类情况及时上报国家,就这种事情而言我觉得是矛盾的,有人发现值钱的东西肯定想卖掉或者收藏起来,但是国家又规定必须上缴,谁不爱钱呢,谁又心甘情愿的把到手的钱让给别人呢,所以我觉得必须给发现者奖励,如果是有研究价值的东西可以促进人类进步的肯定要上缴国家然后国家给予奖励,如果是单纯的比较值钱的东西,我觉得国家应该给予重赏,不然这个矛盾就会一直存在下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4 19:39
谁找到了就是谁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4 19:43
给予补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4 19:52
都是我的,放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4 19:56
说好听点是国家的,实际是那些蛀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4 20:07
地下挖的当然属国有,农村所有土地均属国有,現在又无地主,生产队亦只有使用权,你拿得出产权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4 20:45
初步鉴定,挖到财宝归国家,挖出祸事归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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