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有国才有家,有家才有国,此乌木应该国家,当地镇府,当地村民,各三分之一,因为乌木属于宝贝,属于天生的,埋藏的地方是极少地方才有,证明当地百姓从发现此宝贝的那一刻起,就证明当地百姓从那一刻起就应该翻身发财,其它那么多地方怎么没有挖出个什么宝贝呢?所以说当地百姓应该是有权利得到其中一部分的,比方说你家门前你从来没有种过的一种水果,鸟儿从其它地方带去的种子,而这种水果很值钱,假如一万块一斤的水果就发生在他家门前了,难不成国家也要去瓜分别人的吗?只能说中国是出于人道主义社会国家国家可以去他家免费的吃上两颗这样的水果,大家说我说的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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