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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达州一村庄挖出约16米长乌木该归谁? 律师:埋藏物应归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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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3 13:13
说得有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3 13:13
应该哪家的承包地就是哪家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3 13:14
好多人去和田捡了很多和田玉来卖 那卖的钱上交国家了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3 13:14
村民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3 13:14
给村民。适当的补助点也可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3 13:14
土地是国家的,那村民种粮食也是国家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3 13:14
这是又主的 不是无主的 这是先祖藏起来留给自己子孙后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3 13:14
呵呵,蝇头小利都要和百姓挣。见不得穷人喝稀饭。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3 13:14
找不到球事。。政府的人还是想吃。这方面国家有政策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3 13:14
说得好!讲得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3 13:14
国家有相关政策,就不要扯蛋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3 13:14
没有民哪来国,我认为首先看它是不是自然生长的,如果是那么谁都不属于,可以让它自生自灭,如果真的想利用可以平分,每个人都有所收入,关键是那个挖掘机师傅应该也给他奖励,没有他讨论乌木归谁那只是空谈,为村民为国家为两者的公平,可以想一个十全十美的办法!这个办法可以是村民和政府共同商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3 13:14
国家的。但得给承包土地的农民拿点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3 13:14
应该谁挖出来的谁所有,这样公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3 13:14
值钱的都归国家的,怎么国家不派人来挖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3 13:14
这不是材吗.拿回烧火做饭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3 13:15
别人挖出来的,该别人享用,別去眼红!做人还是要有点道徳。做人也要有做人的厡则,要有人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3 13:15
好东西值钱的东西都是国家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3 13:15
归回家的木头后来都去哪里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3 13:15
庄稼是土里种出来的,因该上交国家,每一寸土地都是地球的,既然是大自然的东西就让它回归大自然,什么国家的?我还不信这根烧火棍当地政府能上交到北京去,还不是偷偷卖给有关系又有钱的人,然后卖的钱我就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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