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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达州一村庄挖出约16米长乌木该归谁? 律师:埋藏物应归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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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3 13:21
中国的宝贝太多了,怎么不去挖掘呢??现在被挖出来就是国家的了,什么逻辑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3 13:21
首先看是不是属于文物性质!如果是属于文物当然是国家的!反则不属于国家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3 13:21
不知道国家是弱势群体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3 13:21
吃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3 13:21
我走路上,一石块将我绊倒,石头是国家的,没有合理安排石头,请有关部门出来给我付医药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3 13:21
不要脸!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3 13:21
金丝楠木就是一般的也很直钱何况是乌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3 13:22
不应该归有,参考国外做法。怕村集体所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3 13:22
在中国就这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3 13:22
自己没有脸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3 13:22
都是这样,你家如果房上有稀有木材,房子你都不敢乱拆,木材是国家的,所以呀?没办法。他们说了算。无语。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3 13:22
谁发现的应该就是谁的。快点,说什么东西都是国家的。国家没有发现怎么办?还不是一直埋在土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3 13:22
除了换钱!球用没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3 13:22
归农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3 13:22
说的没错,归国家也没问题,但是地是国家的,路是国家的,在国家的地里路上死了人为啥国家不赔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3 13:22
地底下挖出来的东西理所当然属国家所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3 13:22
再怎么说这个都不应该归属个人,实在不行给我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3 13:22
属于村集体所有也不合适,村干部就黑吃了,一切的一切属于国家没有争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3 13:22
應該是國有資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3 13:22
国家可适当奖励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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