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今日热点

[原创] 达州一村庄挖出约16米长乌木该归谁? 律师:埋藏物应归国有

[复制链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3 13:27
不值钱,谁都不归,值钱的谁都想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3 13:27
都有理!算是归国家,但也得出点小费给村民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3 13:27
呵呵,拉倒吧,在天朝连人都是属于国家的,更不要说土里的东西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3 13:27
习惯就好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3 13:27
矿产资源和文物才属于国家,原来央视新闻频道专门报道过,只能说政府不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3 13:28
你生活在这片土地,人和房子都是国家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3 13:28
火星归谁所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3 13:28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3 13:28
誰挖出来就是睡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3 13:28
国有资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3 13:28
各个国家法律法规不一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3 13:28
地里长出来的也归政府所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3 13:28
这种说法霸道了,如果按此说法,市面上和收藏者的也应该是国家的了,包括各种历史文物,那为什么还是有那么多珍贵木材和历史文物流落在民间,甚至公开拍卖却又合法拥有。而且有些别有用心的人借用国家名义中饱私囊,实在可恶。一般清楚这些东西应该归发现者,挖掘者,或土地拥有者,不过对于特别具有历史研究和收藏价值的,国家应该给予一定价值比例的补偿收购。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3 13:29
哈哈哈!萝卜、土豆、红苕、莲藕等都是埋地下的,这些也是政府的?要么值大价钱是政府的,不管钱的是百姓的?这与巧取强夺有何区别?
你们确信三十四年前的法律适合当今社会发展的潮流么?国家应该有明确的规定,如关系到民生问题的煤、关系到国家发展的稀有金属、具有重大科研价值的古墓等,归国家所有,而非政府所有。这些律师、砖家、人大代表有这方面的议案么?
人家说属于村集体的也没错,又不个人私自占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3 13:29
还发什么呆啊,笑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3 13:29
这个乌木应该归村上所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3 13:29
你老婆也是国有资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3 13:29
比如塌方,泥石流,把人家房屋车辆人员伤亡了,这些垮塌下来的石头也该属于国家的,理应国家赔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3 13:29
说白了,国家想吞下去……老百姓就活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6-3 13:29
应为国有的。但应给村民奖励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